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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2006

    Spadina地铁站 Chapter 7-2

    我轻轻的被Kelly在厨房忙碌时候发出的瓷器碰撞的轻微声响唤醒,由这深而久远的记忆中活了过来。突然间,仿佛窗外街道上来往车辆的声音又一次在耳畔响了起来。而之前的回忆,就像是一场真实的梦,泥足深陷的我竟然连魂魄都被吸了进去,整个视听都被闭塞了一样。我看着手中的烟头,已经记不清这究竟是我自从坐在窗边开始的第几根烟,它正在燃烧着,灰色的烟雾由燃烧着的烟头袅袅上升,笔直的没有丝毫的偏差。就像诗文里描绘的夕阳下的炊烟一样,只是当我低头凝视着它的时候,灰色的烟渗进了我的眼睛里,挖出了藏的很深的一滴眼泪。

    我揉了揉被熏痛的眼睛,转过身来,看着那长方形结构的房子,那又暗又深的走廊连接着我正处在的那宽敞的客厅。在客厅的尽头是我掩着门的房间。我不知道为何这屋子会要造成这样一个格局,让人觉得那最尽头的房间是那么遥远,远到让人都怯于向它走去。这是我第一次由这个位置凝视我的房间。而当那日我们一行四人来这里看房子的时候,我却并没有想到那么遥远的一间屋子竟会是我的。直到我们互相猜拳决定各自的房间的时候,我猜中了它。

    我站起身,轻轻的走到厨房门口,看着Kelly的背影,她已经将碗筷都洗完了,整齐的叠在一旁。她低着头,搓着手中的抹布,棕色的长发自然的垂着,我从后面看不清她的脸。她也许感觉到了有人在注视,回过头来,将她被椭圆形的眼睛过滤过的目光投向我。并没有说什么,回过头去继续做她的事情。

    “要帮忙不?”我问道。

    “不用啦,已经弄完了,堆了几天的碗都没洗,趁着没事做干脆把它洗了。”Kelly一边拧着抹布一边说,说完便将碗筷都整齐的摆放在一边,用抹布擦拭着灶台。她身前的窗户外面的天空没有一丝的色彩,就像一块被洗过很多次的抹布一样挂在窗外。也不知道是因为天气阴霾的缘故,还是那厨房的窗户久久没有人去擦过,又或者是我的内心还没有从那乏味的回忆中缓过劲儿来。我身旁不远处的冰箱正发出让人心烦的嗡嗡声,它就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昼夜不挺的在唠叨。无论是家里人都在各自忙各自的活的时候,还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记得,每个深夜当我由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除了COCO房间里传来的游戏声,就只有它的声音回响在耳边,间或还穿插着窗外偶尔开过的一辆汽车的引擎声。就连虫子的声音都很难听的到。

    Kelly将抹布平平的铺在灶台上,洗了洗手,转过身来呼出一口气,说:“好啦。”继而拉开冰箱,拿出一罐可乐,咕咚咕咚使劲喝了几口,好像刚刚做过运动的孩子一样一边喘气一边说:“你大学的事怎么说了?”

    “还没有消息,这都已经7月了,再迟一些的话,我看恐怕我要在多伦多继续待上几个月了吧。”

    “不会的,你英语很棒的,一定会有学校录取,可能是你的录取通知书中间耽搁了一下的原因吧。”

    “但愿吧,但是我还是对那些成绩很担心,我均分只有72分呢。”

    “那只是学校在搞鬼罢了”,Kelly脸上带着不屑的表情,说:“他们还不是想我们多给他们送点钱?不过我很奇怪,只要交750块钱就可以把分数提上来,别人都交了,为什么你不交?”

    我其实想不出任何一个合理的理由回答她的问题,只好抓着头说:“我这人比较固执吧。他们在学期末把咱们的分数突然压低想要骗钱,我就偏不要他们得逞,均分72虽然低,但也不至于没学校肯要。”

    Kelly点点头,说:“就是,就是,不能让他们得逞。不过我还是把钱交了,呵呵。”我与他相视而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这在学校里已经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校的本质慢慢向咱们展现出来,我只知道在某个日子,我们作为留学生已经不再对自己的处境觉得有丝毫的优越感了。同时,学校里越来越多的人由正常学生渐渐的转为了“隐藏人物”。我同样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事情越变越遭的时候,大家却都选择了不去上课,在这一点上,我和他们一样,但是也许他们也正如我一样并不知道自己翘课的真正原因所在。只是有些人翘课后跑去花天酒地,到处疯狂;有些人则偷偷的买了机票瞒着父母溜回了老家;而另有一些人则是浑浑噩噩的躲在自己的住处,不与任何人来往,我正是其中一个。

    “那你们俩学校的事怎么说?”我问起Kelly她和耗子的去向。

    Jerry说和Manitoba大学有合作关系,我们如果ENG4U的分数上来了,应该能被他们录取吧。”Kelly口中的Jerry就是学校的副校长。

    “那么你和耗子以后就准备去Manitoba了?”Manitoba是地处于加拿大中南部的一个城市,临近一坐名叫Mt. Rocky的高山,那坐绵延的雪山遮挡了所有来自东边太平洋的暖流,所以那里的冬天比多伦多更加寒冷。

    “嗯,应该是吧,一起去的还有LP兄弟和胖姐等一帮人,大概78个吧。”这时我才觉得惊讶,原来我们这一批寥寥不到20个毕业生竟有这么多人会去同一个地方,又或者换一个说法,这么多人都向那学校交了750块钱,也许有的人则交了更多,因为750块钱是提一门课的分数的标准,而申请大学是需要至少6个学分的。

    “那里听说很冷,冬天怎么办?”我问。

    “唉,”Kelly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谁知道呢,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吧,再冷毕竟也有人住不是么,总归会有办法的。”听着她完全没有底气的回答,我忽然觉得很可悲,可悲的是当初踏上这片异国土地的那些意气风发的少爷和小姐究竟在什么时候突然变的如站在我眼前的Kelly这样对未来丝毫没有把握。但是,虽然这样想着,我本身却也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也许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意气风发过,这一点让我觉得我很特殊。然而到了最后,我却和他们一起走到了同一个境地,原先的优越感便这样被这最后的颓然粉碎掉了。我突然想起了我初到大瀑布时候遇到的那个白人,和他给我的那支叫Player的香烟。看着手中不知名的烟草,我想起来,现在每每我买烟的时候,老板会问我要什么牌子的烟,我的回答永远都是:“Any brand except Player。”

    这时候,大门开了。耗子随着脚步声进到了厨房里来,气喘吁吁的他让人觉得会有点风尘仆仆的味道,但我却没想过要问他今天一早究竟去了哪里。

    “妈的,这鬼天真鸡吧热,加拿大不是在北半球么,怎么还这么热?”耗子说着拽开冰箱的门拿出一瓶可乐,拉开易拉环就开始猛灌。Kelly一边说着:“回来啦。”一边拿出冰箱上的餐巾纸抽出一张来递给耗子。耗子接过餐巾纸,擦了擦汗,放下可乐瓶,一边喘息一边对我说:“正好你在这儿,我有件事儿要跟你商量下。”

    “什么事?说吧。”

    “我和Kelly可能明后天就搬出去了。”

    “明后天?搬哪去?”我觉得很差异,因为无论他们搬到哪去,如果他们大学能够定下来的话,最迟也就只能住到8月中旬,就得飞去大学所在的城市报名,只有一个月的功夫他们却为何要搬家我却想不通。

    “不是,我刚去了学校了,我和Kelly还有LP他们一帮人的通知书全都已经下来了,过两天可能我们要去一躺Manitoba找房子等等,所以我们先搬到LP他们家去住,这样一起行动也方便一点。”耗子解释道。

    “真哒?Offer下来了?”Kelly高兴的问,就好像心头刚被我惹上来的不安定感觉一下子被驱散了一样。

    “嗯,下来了,刚才Jerry不在,明天一早你和我去学校找他拿去。”耗子对Kelly说,转而对我说,“回头8月份的房租我们还是留给你,毕竟跟房东签了合同的。”

    “不用了,你们既然都不住在这儿干吗还要交房租?”

    “行了,别跟老子客气,我们住LP那边又不用给房租的,房租钱就当交在这儿了,况且,COCO走的时候不一样把房租留下来了么?”

    听到COCO的名字,我心里一沉,耗子的话也突然一滞,似乎也想到了什么,接着把手搭我肩膀上说:“回头咱走了这房子就你一个人了,有啥事儿到我们那儿玩去,也不远,坐车10分钟就到了。”

    我本想说既然这么近,干吗还要忙着搬过去。但是话到嘴边却没说出去,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在阻止我,但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不应该挽留他们。因为到了最后我们毕竟还是要分开的。

    “那没事,你们要搬就搬吧,回头搬东西的时候叫我声,我给你们帮忙。”我同样拍了拍耗子的肩膀,说。

    “不用,早就叫了LP那俩小子了,你看他俩一个个肥头大耳的,就是干体力活儿的命,哈哈。”耗子丝毫不减他拿别人打趣的习惯,而LP则是与他和COCO一起来到加拿大的一对河南兄弟。两人都姓李,一个叫李鹏一个叫李滕,由于是谐音,大家觉得麻烦,就渐渐的把他俩合在一起叫LP兄弟。

    “那到时候再说吧。”我不置可否

    耗子点点头,拉了Kelly一说:“来,你跟我回来整理东西。”说着他二人又回到他们的屋子,关上房门。不一会儿,听见他们房间里传来收拾屋子的声音,我下意识的环顾了整个厨房。再而走出来环顾了整个空旷而没有家具的客厅。只有那一张吃饭用的四角小桌子独自立在客厅的中央,和那落地窗前我刚坐过的那把小凳子。客厅的一角堆放着我和COCO经常order的匹萨饼外卖的盒子,已经有一人多高了。那些盒子让我又想起了COCO,当我们一屋子人不知道由什么时候开始分开吃饭的时候,那一层层的匹萨饼盒子就渐渐的开始累积起来。耗子和Kelly总是很有兴致的自己买菜做饭,当我躲在屋子里听音乐的时候,经常能听见屋外传来Kelly细腻的声音:“吃饭啦,老鼠。”接着便是耗子“嘿嘿”的鬼笑声。而一般随着他俩房间门关上的声音接踵而来的,便是COCO敲我屋门的声音。

    Chris,今天是叫匹萨还是出去吃?”一般总是COCO先问我。

    如今看着这一人多高的匹萨饼盒子,听着走廊尽头的屋子里传来的声音,那一股挥之不去的忧伤再依次席卷了我的身躯。扔掉了手中的烟头,拖着像灌了水银的脚,我回到我的房间,轻轻的关上房门,走到床边,如脱力一般轰然倒在床上,侧着脸看着桌上一片狼籍和那张咖啡色的相片,胸口和手腕的痛楚又悄悄的传到我的大脑,我闭上眼睛,静静的任由那带着悲伤讯号的电流穿梭在我全身的神经里。就这样迷迷糊糊的,思绪便沉到了回忆的深渊里去了。

     

    (未完)

    2006811 渥太华
    July, 2006

    《Spadina地铁站 Chapter 7-1》

    我睁开眼来的时候,从高高的天花板旁的小窗户上射进来的阳光告诉我现在已经是接近正午的时光,早晨的课似乎又翘掉了。坐起身来晃了晃昏沉沉的脑袋,却瞥见身旁桌上放着的阿月的照片,习惯性的说了声:“早安。”便起床洗漱。一边对着厕所那面硕大镜子里的我,一边却想着翘课的原因。其实很好笑,似乎以往去想翘课的原因都是为了要应付老师,而如今去想这原因却是为了给自己一个适当的解释。究竟为什么而不去上课?猛然发现似乎若要是为了应付别人,理由可以想出无数个,而且每一个似乎都合情合理。而若要应付自己,则好像任何理由都站不住脚。捧起一掌清水泼在脸上,把这烦人的想法抛到脑后去,便回屋准备准备去教室一躺,尚且看看黑板上有没有什么板书可供补习用的。

     

    出了宿舍的门,迎面扑来的首先是一阵热浪,接踵而来的才是耀眼的阳光。今天已经是大瀑布之行之后的第三周了,这里的夏天也来的太快了。首次游瀑布的时候还是一片雪白的世界,第二次已然是春暖花开,而这短短三个星期的光景之后,已经能在空气中嗅到夏天的味道了,只怕再有几天就能听见知了的叫声了吧。虽然这么想着,心里却根本无法确定加拿大的夏天是否也会有知了的。

     

    踏上宿舍前的一块草地,望向远处的教学楼,有种很荒谬的感觉。那楼其实根本没有所谓“教学楼”的样子,倒更像一幢中世纪的欧洲很普遍的那种洋房。仅仅两层楼的高度,若算上那高耸的尖顶,充其量也只有不足二十公尺的高度,而其实若进到里面,会发现那幢楼其实更像一坐教堂。中央是一个很大的Hall,每每学校有什么事情要宣布的时候,便都是在那里进行的,Hall的四周分别设有左右共四间教室,走到Hall的尽头有处楼梯,可以上到狭小的二层阁楼,那里便是老师的办公室所在。若非有那样且高且宽的一个Hall,单从外部看去,那里的面积恐怕真的倒不如男生宿舍那般,而后者只不过因为被分割成了十几个小间而觉得有些狭窄罢了。

     

    靠近了教学楼,却不知有什么事物在牵引着视线一般,我蓦然望向左手边的那条流经校园的小河,和依偎着坐在河边的两个人。那种景象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样子,那种不与这“摩登”时代有任何瓜葛境况下与某个人并肩坐在那里看着小桥流水。然而看着他们的背影,我却仿佛觉得他们背后的我所处在的这样一个看似青草绿地,阳光明媚的地方实际上却是一个藏在摩登时代之中的深潭,而向往着安静淡泊的我却不得不在这深潭里游水,向那状似教堂的教学楼游去。这种感觉很荒谬,但却很强烈,因为那两个背影正是大飞和凌云。可看见他两人相互依偎着却并不让我觉得希奇,因为打从在去大瀑布的车上的时候我便隐隐猜到今天的情景。大飞是个很容易引起女孩子注意的小伙子,这点是毋庸置疑的,高大的身材和他一直都向人展现的那种20岁左右男孩应该有的朝气蓬勃的样子。这一切都正如我所预料的一般,大飞若要追求某个目标,不论是谁,恐怕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单从他带来的照片上他国内女友那可比明星般的美貌和气质便知道大飞在征服女孩方面必然有他的一套说法,就如他对我说的:“我用了两年的时间单就为了把她追到手,那可是校花啊。”

     

    想到这里,我发现我这些日子以来和大飞已经没有什么接触了,又或者说自从大瀑布回来以后,我几乎和之前的人都没再多接触,无论是大飞还是小斌又或者Brent那些人,乃至我的左右隔壁两个与我同来的伙计。我不知道我远离大飞的原因是因为凌云还是因为Brent,因为我感觉他在接近凌云的同时与Brent一行则打的越来越火热。又或者,正如我隐约间感觉的到的,实际上是大飞自己不想与我再有什么接触而已。这些事情都不是现在能够看透或想明白的,唯一明白的是:我和大飞已经渐渐由朋友,回到了“点头之交”的境地。当然,他也再不会和我谈起他的女朋友和国内那个让他为难的女生的事儿了。正如我当初和他说的一样,到时候他自然会知道怎么做。我想,大飞恐怕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只是他究竟是如何去做的,我已经没资格或者兴趣来了解了。

     

    凌云缓缓的将脑袋靠在大飞肩膀上,任由她黑如墨,长如绢的秀发遮住了大飞半边的背影,看到这里,想起之前头一回见到她时候那种想要认识她的念头,现在来看似乎已经没什么必要性了。我转过头来,不再望向那两个背影,继续向眼前的教学楼走去。我是嫉妒的,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因为面对我自己的内心的时候,我没有那个必要再去对自己掩饰什么。但是这种嫉妒的心理的来源却并不仅仅是大飞和凌云走在一起那么简单,而更加在于他们依偎在小河边的那个情景,我想这才是让我产生这种嫉妒的根源所在。我恨,恨的是为何他们能够在这样的景致下互相依偎互相倾诉,而我却只能在梦境中与我的阿月相携与共。想到这里时,对阿月的思念如排山倒海般倾泄而来,让我握在大门门把子上的右手狠狠的抽了一下,凝视着栓在右手的那条链子,竟愣在那里很久无法动弹。

     

    这时候脚步声由我身后响起,我回过头去,看见的是小斌的身形正由我之前走来的那条路上向我走来,他正凝视着我,见我回头,朝我展现了若有深意的一笑,说:“又没上课吧?”

     

    我呵呵一笑,并没说什么,拉开了教学楼的大门,与他一前一后进到了里面。进到门里,首先映入眼帘的自然是那高而宽敞的Hall,右手边的舞台上传来人声,转头一看却是Brent一行,向他们挥了挥手,看着他们向我投来的那种面无表情的注视,我转而向教室里走去。左手边活动室里正传来乒乓球的声音,除此之外,整个大厅里就只有Brent等人冲着我身后的小斌大声叫:“斌爷!”的声音了。我摇了摇头,便独自去教室里抄那些鬼画符般的板书去也。

     

    约莫有半个小时的光景,当我把三个教室里的板书基本都抄了一遍而走出教室的时候,Brent和小斌等人依旧还坐在那个讲台上上聊天。没有多说什么,我径自向门口走去,想来也快要到食堂开饭的时间了,也该是时候去祭一祭五脏庙了。正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却被Brent一行里那个和小斌同样来自常州的小军叫住了。

     

    Chris!”小军说。

    “嗯?”我转过头去,看见他正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想了一瞬,我走上前去,说,“嘛事?”

    “你刚会儿跑来跑去在干啥呢?”小军问。

    “没啥,上午没来上课,看看有什么板书好抄抄的,好像快考试了。”

    “哟,好学生啊。”Brent在一旁抑扬顿挫的声音传进耳朵里,让人听了颇不舒服。

    “好个屁,好学生还用翘课以后再来补抄板书啊?”我自己把自己的底给揭掉了。

    众人一阵哄笑,静下来后,小军却突然说:“看来大飞和小鬼发展的不错啊,Chris你要加油了。”

     

    我先是一愣,随即想出两个不明白的地方的其中一个,那便是他们口中的小鬼自然就是凌云,而究竟为何她会有这样一个别称,就不为我所知了。另一方面,小军最后跟上的一句“你要加油”却让我脑筋多打了两个弯,这才反映过来,恐怕我之前愣在门口的那个神情被小斌看在了眼里,当然,他肯定也是看见了大飞与凌云的那一幕。误会了吗?也许吧,或者说当我那天第一次见到凌云时候的那个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表情可能非常奇怪,而让在我周围的Brent等人偷偷的瞧在了眼里了。但是这些好像都没什么特别的重要性,或者也可以用来解释这些日子为什么我和大飞会渐渐疏远。

     

    “关我什么事?”虽然这样想,但我还是这么问了,想起我自己脸上挂着的那个“一无所知”的表情,自己都会觉得好虚伪。

     

    “别鸡吧装了,你小子想啥咱还不清楚?”小斌以他那一贯的口吻朝我打趣。看着他的模样,倒真是觉得分外的有趣,一时间突然有个很“贼”的想法,于是呼送了他们一个“哦哟!”的表情之后,我说:“真清楚假清楚哦?我自己还糊涂呢,哈。”甩完这样一句模棱两可的话,便大步走出了教学楼,想着那伙人的表情,自己都要差点笑出声儿来,只是一路忍着到了食堂。这时才反映过来,身边早已经没半个人,想笑干吗还要忍着?

     

    带着这样的心情推门进到了食堂里面,传来的却是出人意料的热闹景象,好像学校里除了Brent和大飞他们两拨人,其他人都来到了食堂一样,人声如此“鼎沸”。一声熟悉而又吓人怪腔调在身旁不远处响了起来:“Chris!!!”我假装浑身一震,朝声音来源望去,自然是那个台湾小伙Larry,也只有他才会每次都如此夸张的把我的名字喊出来。

     

    Yo!”我学足了美式电影里那种打招呼的方式,顺便走到他所处的那一桌来,同在一桌的除了Larry就只有一个不认识的女生,但应该是与凌云他们一批来的那一帮新生里的其中一个。

     

    “你小子,哈,今天又没来上课,你他妈都快比我的Absent还多了。”Larry拍着我的肩膀说。

     

    “胡扯,若说Absent的纪录,全校除了那几个‘隐藏人物’以外,谁还是你Larry的对手?”我作势一推他,说。

     

    “哎呀,这都被你知道了,真丢人啊。来,我给你介绍下,这个是我朋友,来自浙江的酷儿。”Larry指着那个陌生的女生对我说,她同时也朝微笑着朝我简单打了个招呼。Larry此时又转向酷儿,说:“这个是我的好兄弟,Chris,南京来的。”

     

    我正心想着:“我啥时候和你称兄道弟”的时候,Larry已经大马金刀的坐在了酷儿身边,一边示意我也坐下。我转而看了看食堂那边排着的长长的队伍,说,“我先去打饭吧,回头怕没的吃了,好像他妈全校的人都来排队了一样,这么鸟长的一个队伍。”

     

    “哎呀,你急个屁啊,先坐下陪咱聊会儿天等人少了再去嘛,你还怕这狗屁学校不给你饭吃?”Larry一边笑着一边说,但是我却从他那语气中感受到真切。他与Brent他们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一种人,就好像他们都是“出口成脏”的一类人,但是Larry的话中却总让人有种和北方汉子打诨的那种味道,根本让你无法想像他其实是来自南部的台湾岛。相反,Brent他们虽然操着很纯正的东北口音,却让你觉得他们总是话中有话,很多事你都总要绕几个弯子才能听懂他们真正的意思。这种落差让人觉得很滑稽,竟然弄不清究竟谁是北方汉子,谁是南方小生。

     

    我转而看了看酷儿,她正目无表情的侧着脸看着窗外,到这时我才开始打量这个长的并不漂亮的女孩,有些黝黑的皮肤衬上干净而又以明亮系色彩组成的衣着,有些让人觉得视觉冲突,但是又觉得并不难看。她身形很瘦,但是虽然坐着,却让人感觉她并不矮,棕色的头发很直很整齐的留到脸颊的位置,由我这里的位置看去,却只看见她高高翘起的鼻尖和打过唇膏的嘴唇,但是她的神情却似乎透着一点心不在焉的架势,会让你觉得她似乎并不想待在这个地方,或者说并不想和我还有Larry同处在一个地方。有了这样的感觉,我转而向Larry说:“我还是先去打饭了,饿了。”说到这里,却迎来了酷儿正转向我的目光,我朝她笑了下,便顾不得Larry的叫骂声,往那长长的队伍走去。

     

    刚到得队伍面前,却突然被队伍里伸出的一只手拉住,转而看去,竟是大瀑布那儿先前认识的那个小眼睛的男生。他正打着他那招牌式的笑容眯着他本来已经基本看不见的眼珠的眼睛看着我。

     

    “跑?哪儿跑?还不过来站这里?”他正说着,我同时看到他身后的那个斯文小子。

     

    Chris大哥。”正如我所料,他还是以这样一个称呼叫住了我。

     

    “我还是站后面去吧,这么多人排着队呢。”我望了望后面的人,想要拒绝这个小眼睛男生的邀请。

     

    “我靠,你怕毛啊?有你这么‘守规矩’的人么?”小眼睛笑着说,“你还当真头上顶个啤酒瓶子就冒充金刚葫芦娃么?”

     

    听着他这么打趣,大笑的同时,我只好插队站在了他俩前面,顺便问起:“你俩叫什么?”

     

    “我啊?”小眼睛首先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叫Eric。”随即又指着他后面的斯文小子说,“他叫coco。”

     

    “别鸡吧听他胡扯,还Eric呢!叫他耗子!你看他那小眼睛!嘿!”斯文小子突然蹦出了这样一句,我顺着他的话望向这一直都笑眯眯的小眼睛男生,登时笑了个人仰马翻。

    于是,我和耗子还有coco就在这样一个情景下互相认识了。
     
    (未完)
     
    2006年7月18日晨 于 渥太华
    July, 2006

    《Spadina地铁站 Chapter 6-2》

        在笑容中,压抑在胸口的那种对苍白恐惧被稀释了许多。看着眼前一个个活生生且与我来自相同地方的人们,心中本存的那种压抑在渐渐的消散,特别是当凌云的俏脸清晰的映在眼前的时候,仿佛日照当空的太阳都不再那么耀眼。我抹了抹湿漉漉的脸,将头发稍稍理了理,毫无目标的对他们一群人说:“你们怎么?都逛完了吗?”

    凌云抢先说:“还没呢,没找到其他老生,就撞见你了,想问一下你知道从哪儿能下到峡谷下面去做船靠近瀑布么?”

    想了一瞬,我遥指左手不远处一个有如地铁站入口一般的地方,说:“就在那儿,进去以后做电梯或者步行下到最底下的码头,就可以做船了,具体多少钱一个人我不大清楚。”

    “哦……”小眼睛男生身旁戴着墨镜斯斯文文的另一个男孩带着那种“原来如此”的音调说,“原来你也没下去过呀。”

    老脸微微一红,我说:“没,上次来这儿的时候还在下雪,都给冻的不行,哪有那功夫下到下面去淋水。”

    “怎么?下面会淋水吗?”凌云不解的问道。

    “你看他站这儿都被水淋了个透,回头船那么靠近瀑布那不得跟洗澡一样?笨呢!”小眼睛男孩冲着凌云打趣道。

    “要你管!反映迟钝点儿不成啊?”凌云回过头白了他一眼,说,“就你会插嘴,小心把牙崩了。”

    众人一阵哄笑,凌云随即转过身来问我说,“既然你没下去过,要不和咱们一起去玩玩吧。”

    我回头看了下先前如此模糊的那个峡谷和底下的船舶,心中似乎有些什么,转而说:“算了,还是你们去吧,我这会儿不想去。”

    “我操,大男人还婆婆妈妈的,当真怕水啊?”小眼睛男生一直挂着他那招牌笑容到处打趣。

    “就是嘛,怕啥,走吧,难得来瀑布,不下去以后怕没机会啊。”先前那个斯文小子也跟着说。

    “就是,就是,跟咱一块去吧。”凌云也如此劝着,至此其他人也跟着附和起来,我差点便要招架不住。却突然看见他们背后的马路对过有大飞和Tony的身影,他俩并未随Brent和小斌一起,可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们正向我这儿走来,我却更坚定了不随他们一起下去的想法。于是说:“我是真的不想去。”

    “那算了,不去就不去吧。我们走。”凌云见状不再强求,转身便要走。

    “哎,哥们儿,还没问你叫什么呢?”小眼睛突然问起。

    Chris。”

    “原来是Chris大哥。”斯文小子总是让人觉得他的口气与小眼睛像在说相声,后者是斗角儿,前者则是唱角儿。而我,则以笑容来回答他们两的“段子”。于是一行人嬉笑着和我挥手告别,向那入口走去。这时街对过的大飞和Tony也改了方向,向他们走去。看在眼里,心中却想要笑,好像这世上就只我一个人不够直接一般,于是怔怔的笑起自己来。只怕身旁的人都当我是得了失心疯了一般,均侧目以视。见于此,我再次回头望了望瀑布的全貌,感觉自己脸上挂着很干涩的笑容,便如此转身离开瀑布,往那条摩登的街上走去,因为虽不知道究竟自己在这儿徘徊了有多久,但是肚里已经开始犯空了,得去找东西填饱肚子。

    仅仅是阳光,空气和漂浮在眼前的水雾是没办法祭奠五脏庙的。

    *   *   *

    Berger King里面出来的时候,阳光已然不如之前那般焦灼,看了看手表,已是下午三点四十五分。还有一个小时多点便是集合的时间,路上行人依旧很多,望着那条路望上坡的方向,那里尚且没有走到过,更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样的景致。但是环顾了四周琳琅满目的店铺和各色的小摊,对那未知的“高地”的兴趣登时减了许多,我一直都不以为我是个“摩登”的人,却从没想过我会如此“不摩登”,只是站在人来车往的街道边,都仿佛对周遭的环境生出了厌倦,生不得脚下生了风要飞一般,逃离这个让我觉得别扭的地方。

    一个影子闪过眼前,我抬起头,是一只状似海鸥的大鸟飞过头顶,这种雪白而长有黄色长长的喙的鸟类是加拿大这里随处可见的,就好像国内的鸽子一般。只是,国内的鸽子我们知道它叫做“鸽子”,而这里的这种鸟儿我们却是连名字都叫不上来,只好拿和它的外形非常相似的海鸥来代替。而生活在这里这么多年,直到写下这些的现在,我竟从没想过问一问身边的本地人,这种鸟究竟叫什么。让它就这么背着海鸥的名字藏在心里头吧,我这么想着。其实,我只是不想太了解这个国家,这个土地罢了。记得有读过文章曾说过,当人们对一个环境了解的太深的时候,离开就会变的更痛苦,哪怕这里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个熟识的人。于是让我想到了当出国前离开北京时候的那种心情。蹲在火车车厢交接处的吸烟区的我,背靠着我那硕大的旅行包,手握着车票,一口一口的轻轻吸着手中的烟,听着广播里向乘客问好的话,心种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翻滚着。是的,我走了,我是最后一个走的。带着那一年的回忆,我独自叫了面的,从昌平开到了北京站。独自推着手推车,背着我的吉他,穿过人群走进站里。那时候披头散发的我,活像一个在三里屯搞摇滚的年轻艺人,然而我却不是,我只是逃了,从一个刚刚熟悉了的环境又逃到另一个环境。

    而现在正处在这完全陌生环境的我,已经剪掉了那头长发,用全新的视野去将眼前的事物纪录到脑海中。我很善于记住某个时期的很多发生过的事和遭遇过的人,甚至在那样一种时期的心情和对生活的感觉,都能清晰的记在脑海里,很久很久都不会被抹去。这就是我为什么从不写日记,因为所有需要记下的事都是不会忘记的。就如现在正飞过我头顶的那只鸟儿,带着一声尖锐的几乎有点凄厉的叫声,消失在街对面一幢楼房背后。它的影子已经随着它身形的消失而不再透往我的身边,只留下那叫声后的浓浓一片感慨扑面而来,我不觉间竟然向后退了一步,险些撞到一位白人老妇人。

    I’m sorry。”我微笑着对她说。

    That’s ok, my dear。”老人慈祥温和的笑容映在脑海里,从她的口音中听来她应该来自英国,而并非加拿大本土的那种浓重的美音。望着老人缓缓远去的背影,我突然很想学一口纯正的英国英语,他们的发音虽然觉得有些别扭,但是流利起来却是那么好听。像是在朗诵一段《沉沦》里的田园诗般描写一样,清爽的像是母亲曾唱的摇篮曲。可当一个黑人男子的身影闪过身边随着那老人的方向前去的时候,我发现我竟已经忘记摇篮曲的调子。站在那里望着远处想了很久,最终颓然放弃,虽然我不愿承认我被这摩登世界洗过脑,而事实上,我已经被洗过了,我想。

    抛去这烦人的思绪,我向着下坡的方向走去,并没有目标,因为我并没有想过再回到瀑布边。而至于我为什么向下坡的方向走,恐怕是因为先前对上坡那未知领域的失兴导致的。我想起了母亲的教诲,她总说我没有上进心,更没有挑战未知的高度那种自信与渴望。她总怕我将来在这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被打的爬不起身,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庸人。而我,一直以来都从未想过这样的问题,因为它太复杂,又或者说太牵强,而不应该由我这刚满二十岁的人去琢磨。可是,我的二十岁已经过了,用潮流一些的话来说,已经开始“奔三”的我,是否真的是该考虑考虑的时候?没有人给我答案,我更明白不会有人给我这样的答案。当家人将我送到这陌生的土地上的时候,我便应该做好自己去寻找一切答案的准备。因为人生已经变了,由我踏出国门的那一刻起,我便已经注定了要和大多数人走不一样的道路,所有人都这么告诉我,包括母亲本人。这条道路没有错与对,有错与对的只是在于我如何去走它,是如高中,初中时候那样单纯的度过,还是在满怀着无限遐想和惆怅中走完它,又或者说,我常常如此质问我自己:这条路究竟能不能走的完?

    至此,我想我终于由刚抵达加拿大时的那种躁动和不安中平静了下来,开始如先前在大瀑布面前那般由内而外的审视自己,再而去观望前方不远处我将要走的那条道路。究竟有多少丛荆棘,多少个陷阱,多少个好人,坏人。这样的种种问题你根本没办法去理出一个合理的头绪来,因为对于未来,你有太多的疑问,就好像未来我自己的家究竟会是在加拿大还是依然在国内一样。身处在这里的我,无论多么肯定自己的志向,依然无法把握到命运的脉搏。它的起伏很清晰,但却永远是那么有规律和节奏,我慢慢的数,渐渐的便会迷失在那些数字中,从而不得不重头开始数,直数到麻木的时候,便早就分不清究竟那是命运的脉搏还是我自己的心跳了。更何况,正走在这条挤满了人的摩登道路上走下坡路的我,根本对我的志向一无所知。我究竟想要什么,想得到什么,想从事什么,想奋斗什么,这些都是一个又一个硕大的问号飘荡在前方不远处。而我,正一步一步向那些未知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擦肩而过或者并肩而行,我走到了这条摩登道路起始的地方,遥望了Bus专用的停靠站,没有看见那深黄色校车的影子,可能还没到集合时间吧。于是我转往右手那片位于停靠站后面供行人休憩的草地走去,两个月前的这个时候,我在那儿看见在尚且堆着积雪的树枝上攀爬的松鼠,如今踏着绿油油的草地往那方向走去,我知道我一定会再见到它们灵活的身影。果然,上天总是给我留有希望的余地,走到四周的无人的一块空地的时候,有45只松树正在玩耍,互相追逐嬉戏。我不敢靠近,怕惊的它们一齐蹿上树梢去,只远远的面对它们坐下,双手抱膝,将下巴搭在膝盖上,凝视着快乐的动物。听着身旁不远处马路上汽车来来往往的声音,和行人的脚步声。我小心的拿出包里的随身听,生怕太大的动作惊扰到前方的那群小家伙。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耳边传来的是日本著名动画《天空之城》的主题曲改编的一首木吉他独奏。如流水般纯净的铉音在耳边不断响起,配合演奏者精彩的诠释,对音量和休止符的近乎于完美的把握,将我带进一片如森林般清爽而幽静的氛围中去。合着眼前的松鼠们上蹦下跳的身影,像是首没有人声的诗歌,如挂着露水的蜘蛛网一般,一层又一层的,在清晨的天色下,将心门打开。我生怕这时候有个人会出现在我眼前,因为我怕我会在如此心境下轻易的爱上她,从而忽略了遥远的彼岸正在等我归去的人。

    上天是公平的,在这意境被凌云他们一群人的身影和声音打破之前,都不曾有人出现在我眼前。我抬起头,见他们一行正路过我身旁不远处,朝着停靠站前进,彼此都有说有笑。当然,大飞和Tony也加入了他们的阵营。我想,我恐怕是有些偏激了。想起刚刚下车时候看着大家各自为阵而互不干涉的样子,也许事实并非我想像的那么糟糕。这其中的差别,恐怕只是有心与无心的差别而已。正如我是无心,而大飞和Tony还有凌云他们一行则都是有心。凌云他们有心邀我同行,我却无心的拒绝;大飞他们有心的加入凌云他们的队伍,我却无心的笑了一路。我真的是无心么?还是什么内在的东西阻挡着自己?又或者我在躲避Brent一干人等的时候已经不知不觉习惯了躲避所有人?这么多的未知与那些已经存在的未知搅在了一起,弄的心烦意乱,转过头去,发现原先松鼠嬉戏的地方已经站了人,正是Brent和小斌等,小斌抬着头看着树上。而我,却再看不见松鼠的影子。

    耳边的汽车引擎声越来越大,回过头去,那辆黄色的校车已经停在了那儿,人们正纷纷往车上走去,轻轻叹了一声,起身,随着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的“同学”一起,我一声不响的走上校车,找准了我来的时候坐过的位置——中间的位置坐下,耳边的音乐已经换作别的歌。人声也变的模糊不堪,我戴上墨镜,靠在窗边,在车尚且没有起步的时候,已经陷入了梦境中。在那儿,我梦见阿月的手,梦见她瘦小的身躯依偎在我身旁,我们走过青青的草地,那些松鼠们好像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一般,快乐的在我们身边跑来跑去,耳边传来的只有风声,和她轻柔的呼吸声交错在一起,闻着她头发散发出来的特有的香气,好像时间都凝固了一般,四周并没有路,我们只是互相依偎着向一个不知道的方向静静的走了下去……

    (未完)

     2006711 渥太华

    《Spadina地铁站 Chapter 6-1》

    July 09
    《Spadina地铁站 Chapter 6 上》

        “我们是如此苍白。”当愉快的太阳将它的光芒射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的时候,我凝视着阳光下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心里竟会有这样一种想法浮了上来。这次看见的瀑布与之前那阴霾天气下的瀑布是有天壤之别的。可本该随着它的奔放一同舒展开身心的我,却异常的沉静,沉静到甚至有一丝丝的悲哀。由于天气晴朗的缘故,人群比之上一次要更加的密集,来自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游客们在身边来回擦肩而过,一个貌似新婚的女子缓缓的弯下腰来,捡起地上的一片树叶,拿着它奋的在陪在他身旁的一个男士眼前挥舞。她没有说话,只是很甜的笑,她的男人也以开心而温和的笑容加以回馈,我的耳边传来的是人声与车水马龙的声音混杂的一种景象,眼前则看见如此平凡而温馨的一幕,这让我更加肯定我们生活的苍白。

        转而更靠近栏杆一些,任由瀑布激扬上来的水雾洒在身上每一个角落,那层薄薄的水帘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如彩虹般鲜艳的色彩。它与阳光透下的七彩光晕糅合在一起,静静的在我的眼前飘着,没有目的地,更没有出发点。就好像那些细小到肉眼无法辨别的水珠并不是由那千尺之下的湖川中被抛上来,而是凭空在你的眼前浮现,就像上帝手中的精灵一般,背着可爱的弓箭在眼前轻舞。整个世界都是观众,所有声音都是掌声。而我们这一群人的苍白在这种意境中被剥的赤裸裸的,晾在我的眼前。不,它是晾在了我的心口。四周的人们面上挂着的笑容和我们的笑容仿佛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一样,是如此的不和谐。又或者说,整个世界的笑容都是虚构的?人们只是拿那样一种单纯的面部肌肉运动来假装快乐么?

        这种想法是大逆不道的,我是如此在心中告诫自己,因为我不愿意拿我自己的影子去覆盖他人的血肉之躯。

        大飞和Brent一行,已经消失在了视线之外,早在一下了校车的当口,他们便匆匆的往远离瀑布的一条观光街上去了。那条街上有更加吸引人的事物,4D的电影院,鬼屋,各种小卖部,赌场,游戏厅等等。那是一条摩登的道路,这群年轻人豪不回头的举足踏了上去,而稍稍迟疑了一下的我,则转身向着相反的方向——瀑布走去。正如我作为新生时候来到这里一样,所有这一批来的新生包括凌云,都聚集在一起,而并没有和Brent他们同行。我不知道为什么中国人会有如此强烈的群体意识,甚至提前两个月来到这里的人已经和刚刚落地的自己不属于同一个群体了。可好像大家都忽略了:我们都是中国人啊。

        “Excuse me?”正当我出神的时候,方才捡起那片落叶的女子向我说,我回过神来,转而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人儿,心中正在猜想黄皮肤黑头发的她是否也同样是中国人的时候,她的语言给了我答案,“中国人吗?”

        “是啊。”我回答她,目光同时转向了站在她身旁的男士,他也很年轻,带着一副眼睛,脖子上挂着一个黑色的相机,在这样一个数码横行的年代,那种装有变焦镜头的相机已经是“专业人士”的标志,我心里知道其实不然,但直到如今,看见有人带着那样的相机,总会把他和Photographer联系起来。

        “能帮我们照一张相么?”那个女子面上带着浅浅的微笑如此问我。

        “当然。”

        那个男士于是将脖子上的黑色相机取下来,稍稍做了调整,递给我,说:“just push that, everything has been settle.

        “No problem. 我接过相机,拿到手时候才发现,这样一架黑色相机居然也是数码相机。它背后那块小屏幕清晰的显示着从镜头里看见的景色,是一款Cannon的数码相机。透过小屏幕,我看见那两人已经靠着栏杆站好,背后则是那深而宽的峡谷对面的美国领土。于是,我换了换位置,好让大瀑布的景色能完全收在他两身后,可又觉得这样一来瀑布便被挡住了,于是我又换了换角度,但始终找不到一个完美的背景。这时候那位男士仿佛看出了什么,说:“Don’t worry, We just want that falls and that’s it.

        听了这样的话,我本能的感觉到他恐怕有些不耐烦在我这样一个门外汉面前保持一种姿势和笑容。我将相机放下,笑了笑说:“Sorry about that.”然而就在那女子说:“That’s ok, take your time.”的时候,在他们的右后方,也就是瀑布的美国与加拿大向接的部分出现了很神奇的东西,我意识到我要找的角度来了,于是立即举起相机,但看着他两的表情,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于是我再而放下相机说:“Could you please look at each other for a moment?

    两人对视了一眼,那女孩笑了,她侧着脸,望着比她高出有二十公分的男人,面上带着很甜的微笑,那男子则低着头,歪着嘴做出了一脸调皮的模样,就在这时候,我按下了快门。听见咔嚓一声,他两来到我身旁,男子接过相机,打开了刚才拍下的那张照片,那女孩见了以后开心的叫着:“My god, you’ve got the rainbow!

        我笑着看着他们,说:“运气不错罢了。”没错,那出现在他们右后方的正是一条短小却很完整彩虹,那半圆形的光晕横跨在瀑布的两段,左边的那一段延伸进了瀑布的水帘之中。而在彩虹前方的两个主角相互凝视着,美丽的女子呈现给镜头的是我最喜爱的侧脸。高大却有些书生气的男子脸上挂着却是孩童般俏皮的神情,低头望着怀中的她,两人四目相连,和身后的那道彩虹一齐成就了如此一个色彩斑斓的景象。那是多么绚丽的瞬间啊。

        “You did better than I do.”那男子看过照片以后微笑着和我握手。

        “No, that was all because you’re good looking couples, so that the rainbow appears.”我笑着说。

        “Thank you.”他们异口同声的说着,随即和我挥了挥手,便相互拥着融入了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了。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转而再去看那神奇的彩虹的时候,它已经在不知道的时候消失了。四周的行人似乎之前在我按下快门的时候还在议论它,而现在则与那彩虹一起消失在了。立在四周的,只有一如既往的各种人群,黑色的,白色的,黄色的。这时候的我,突然想起了父亲,在我依旧年幼的时候,他毅然用去多年的积蓄买下一套摄影器材,和很多本关于摄影的书籍,那段时光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只记得他那时候总爱摄影。经常在家中拍各种各样的角落,又或者在我趴在桌子上做功课的时候,偷偷来到身旁拍下我打瞌睡的镜头。他曾说:“等有了钱了,老爸再换一台更好的相机,把现在这台留给你,到时候就教你如何摄影。”那时候的我对摄影很懵懂,或者说,对摄影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只是对那又黑又大,镜头像炮筒的相机很感兴趣,所以一直在期待老爸有钱的一天,我可以继承那台相机。直到如今,我已经远离了那片土地,而老爸的那架相机,已经成了我长而久远的回忆。

        而如今,当看着那对人儿远去的背影的时候,迎着被微风推在脸上的雾水,听着左右来往的人的脚步声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念父亲。很想念父亲独自一人用三脚架和那架古老的胶片相机拍下的那张照片,他反转着双手插在腰间,独自站在波涛汹涌的岸边,远远的遥望着远方的波涛的那个镜头。而相片拍下的,则是他完整的左侧面角度。穿着汗衫和西装短裤的父亲站在岸边的那块岩石上,浪花激荡在脚下,我不知道那究竟是长江还是大海,我只知道那是某一年我不在身边的时候,父亲独自一人远行,将这张照片带了回来。而现在的父亲依旧独自一人过着他自己的日子,他这么多年的孤独我从没认真思考过,直到今天站在这阳光明媚的瀑布风景边缘的时候,我才真正体味到一切。就如我之前感受到的那种苍白一般,这种立在人流之中却仿佛看不见人烟的感觉头一次压在身上,与眼前这明亮的色彩是如此的冲突而不和谐。使得耳边的声音居然也开始变的浑浊不堪,胸口压抑了许久的事物如同吃坏了东西一样一波一波的往上涌着。我皱起眉头,将视线抛向栏杆下的万丈深渊之中,其实它并没有那么高,我依稀能看见下面河川上漂着的游船和岸边形状不同的岩石。只是在内心那种惆怅的驱使下,这样的高度,已经到了不可俯瞰的境地,遥遥的望去,由远眺而带来的那种广阔的感觉和内心的惆怅剧烈的碰撞起来,形成了一层层目眩神迷的帘子,遮挡在景色和我的视线之间,河川中的船儿突然间变的不模糊不堪,耳边的声响也由之前的混沌变的越来越寂静。

        我想,我又深深的沉到我内心深处的世界里去了。那个世界是我久久不能涉足的地方,它藏在最根源的渴望背后,静静的躺在如恒河般宁谧的空间里。只有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我才能走进那样一个空间,从而真正由内而外的凝视我自己。从根骨血肉之下窥视自我的全貌。在这儿,所有一切都清晰的如溪底的游鱼,剥去了外壳层层的包裹,丝毫不藏有半分的虚伪和牵强。在这儿,我可以看见很多很多的人影,他们都拥有和我一样的面孔,一样的声音,差别只是在于体态的大小,性别的不同。他们都如我一般立在那儿,不发出任何声音,更不带有任何表情。只是笔直的站立在那而,一身素衣,一颗素心。看到这样的景象,我才更加肯定人们生来必然是纯洁而清澈的,如同孩童的那般纯真眼神,黝黑的却丝毫不让人觉得恐惧。然而又是什么使得人们在睁开眼观察色彩斑斓的世界的时候便的不再如我内心深处映射的那般清澈?又是什么使得我自己,也走进了这样一种色彩的世界中,呼吸着与旁人相同的空气,与旁人做相同的事,爱相同的人?久而久之,竟成了大千世界的小小一员,飘荡在如此神秘而又陌生的世界中,悄悄的寻找最终的那一片净土?而它又是什么?

        “喂!”一声叫喊身伴随着一只手拍在肩膀上的感觉同时由我的触觉和听觉神经传进我的大脑里,将游离中的我从那奇怪的景致中拉了回来,那水气腾腾的景象又一次闪烁起来,我转过身去,看见的是凌云娇巧可人的身形和她黑而明亮的瞳孔。她的身后站着一群人,都是他们一同前来的那一批新生,其中包括在车上坐在凌云身边的那个小眼睛男生。看见我正面的形状,他眯着眼睛笑着说:“乖乖,你在这站了多久了,脸上全是水,不是恐高怔看着吓哭了吧?”

        我笑了,我是真的笑了……
    2006年7月9日 于 渥太华
    November, 2005

    《Spadina地铁站》Chapter5-2

    小斌抱怨归抱怨,速度倒也挺快,在我一只烟还未消灭完之前便已经穿的花花俏俏的出门了。花纹格调的衬衫,一条破了几个“很有想法”的洞的水纹牛仔裤,一双咖啡色皮鞋。一副纯粹装样用的墨镜,就如此大步带风的朝门外走来,嘴里已经叼着一只点燃了的Belmont香烟,很难想象他这一身上下不算上钱包和手机都已经超过了万元人民币。然而,这是他一如既往的作风,我管不着,也懒得管。一路走到食堂门口的集合点,黄色的School Bus上已经能看到人头攒动,Brent等人已经在车门口抽着烟等着小斌,来到车前的我连打招呼的心情都欠奉便一闷头钻进车里,走到校车中央的位置找了个没人在身侧的位置坐了下来,并顺手把随身听的音量开大,里面放的是陶哲的那首《Angel》,突然间眼前浮现出另一个画面,一副纯粹卡通的日本风格Q版漫画的情景,一个身材娇小一头蓝色头发的可爱卡通女孩正在我眼前左右缓缓晃动着身子。这是我一个网友在我脑海中的样子,因为从未见过她本人,我们是在一个国内很风靡的网络游戏“魔力宝贝”中认识的,她是我在那个游戏中的女朋友,她曾告诉我她本人比我小一岁,现在正在读高三,上海人,她在网上的名字叫Clover,这就是我知道她的一切,其实也许我仅仅只想知道这些而已。

    这首Angel是她在和我一起玩游戏的时候推荐我听的,她说她很喜欢,因为很安慰人。我当时并没有特别的在意这首歌的安慰,只是觉得它的旋律很吸引人,而且一直以来我也很喜欢陶吉吉的作品,于是便把这首歌录进了MD里带来了加拿大。依然记得在我即将离开国内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约上她一起在游戏世界里跑到了一座雪山山脚下的冰湖边,我告诉她我即将离开国内,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再上网,不能再见到她,也许以后也不会再像现在这样每天晚上下班后一到家便打开电脑开始我的网上生活,所以我应该是和她说再见的时候了。她说她知道,网络是虚幻的,是不切实际的,也许现实里的生活可以改变我们网上的一切,但是网上的生活在断开网络连接以后便什么都做不到了。我说:是的,网络本就是如此,而也许我们都是在网上活动太频繁,太真实,所以现在才会有种泥足深陷的感觉。她祝我开心,顺利,幸福。我祝她学业有成,生活快乐。然后我便下线了,从此便再没和她说过一句话,哪怕是来到加拿大的两个月之后。每每去学校机房上网的时候,我看着QQ上她灰色的离线头像,因为时差的关系,我已经不能像从前一样准时准点的在线上等待她的出现。而我,却也没有想到过给她留一封E-mail。想到这里,不禁有些觉得自己很无情,无论如何,在网络上的时候,我对她是投入过感情的,一种很特别的感情,是一种拔去网线变消失掉的感情,这点我想也只有阿月能理解,至于她本人,我想她应该是理解的吧,因为至少我们都是过着同一种生活的,一种在虚拟和现实中来回切换的日子。

    一大群人陆续上车的声音打断了我对Clover的回忆,Brent和小斌等人一边说笑着上车,一边和坐在校车前排的那一批新生打招呼。其实这辆校车每次出游的时候都有种很有意思的状况,每次车上的座位似乎都是固定着的。刚到的新生坐在前排,已经在加拿大呆过一段时间的老生都是坐在最后几排,中间永远是最空的位置,只有少数的人坐在中间,睡觉或者听着随身听,或者打着电话。而我,回忆起初到加拿大来的那次大瀑布之行,好像从那时候起便是坐在中间的吧,而现在的我依旧是选择中间的座位的。这让我想到了一个摇滚乐团Limp Bizkit 的一首歌里的歌词:

    Who’s the man? The man in the middle.

    我一直都无法理解这句歌词的意思,而这句话却在他们一首叫做“Lonely World”的歌中不断重复了无数次。歌手还在歌里唱到:When you got the mind of man in the middle. Life’s just a big fat riddle, so figure it out. Always thinking that you know,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yo know? 这句话却让我对这个The man in the middle的论点更加的迷糊了起来,然而也许我本还没活到那个地步,所以我尚且是无法体会到其中真正的意思的吧。这也是我在摇滚乐中听到的为数不多的一句非常抽象化的歌词。在我的概念里,摇滚总是很直接的倾诉,或者怒吼。所以我喜欢摇滚乐,因为我喜欢直接而不做作的方式,也许是我天生的性格使然,以至于当我遇上摇滚的时候,就好像馋嘴的熊撞上了蜜糖罐子,一发而不可收拾。而曾经却有个朋友提点过我,他说:“你总说你与摇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天生并不适合摇滚,而你接触的久了,被它吸引了,渐渐的就变的摇滚了。”他这句话说的很有水平,因为他能看出来我总喜欢变相的看问题,总是喜欢把问题的两面化或者多面化都看个通透,想个明白才罢休,于是他抓住了我这样一个个性,说了这句让我考虑了很多年的话,也因为这句话,我至今尚且记得他这么一个朋友曾活在我生活里,虽然他已经和我失去联系有2年的时间了。但是不管是两年还是二十年,有些东西我想不通的,便是如何也无法想通的,我只能把这种un-clarified Issue藏在脑海深处,等待有一天眉清目楚的时候。这就有点像我对TomGeorge的过去那个问题的反映一样,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服自己相信其中之一的论点的时候,我宁愿相信我天生是“摇滚”的。

    车开动的引擎声再一次打断了我的思绪,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很善于走神,却又很善于被一个很简单的声音或者情景打断思路,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大致环顾了前后,车里的人都已经按照事先预想的那样分成了三个区域坐好,所有的新生占据了前三排的坐位,Brent,小军,小哲,小斌,大飞和一些其他的老生坐在倒数四排,我还有一些和我一起来到这里的同学分坐在中间的位置,包括来自河南的Kyle和河北的另一个Tony,而那个来自江苏的前面曾提到过的Tony则和大飞坐在一起,车上却没看到我的小老乡Rich的身影,只看到那个新到的南京人坐在前面,因为他身材有点壮硕的关系,所以坐在中间的我很容易便发现了他所在的位置。所有人都在聊天说话,我却听不到他们都在说什么,在马达的轰鸣声和耳机中音乐的交织下,我的眼前只有图像,却没有声音。其实当耳边所有声音都混杂在一起的时候,有时你可以聆听所有一切,有时候却又可能什么都听不到。而对我来说,这样的环境下我往往选择我希望听到的声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Audio Filtration吧,这是科学,我实践,所以我相信。而把情况拿到现在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环境中,我选择聆听耳机里的音乐,而忽略其他的一切,为了帮助我筛选掉其他的声音,我把耳机的声音再开大一些,侧过身来,把后脑勺靠在车窗上,脚伸展开来,就这样懒洋洋的躺在本属于两个人的坐位上。当我侧过身的时候,一个位于我左前方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是那个叫做凌云的女孩,和身边一个短头发小眼睛,总是笑眯眯的男生。

    我歪了歪脑袋,笑了笑,因为我觉得很感兴趣,虽然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却能很直接的凝视她,我翻开我的背包,拿出一副墨镜,为了避免唐突到别人,我带上一副墨镜,开始欣赏她侧面的轮廓。今天的她看起来比初次见面的时候更和谐一些,因为她没有坐在一个很让人觉得奇怪的位置,只是很普通的隐藏在一批新生中间,她身材娇小,这也许便是为什么我上车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她的存在的缘故。她穿着一身的运动装束,不像那天闯进AB House时候那一身黑色的装束,今天的她穿着淡蓝色的T恤和一件白色运动外套,一条灰色的运动裤,灰白相间的慢跑鞋,带着一顶鸭舌帽,帽子前沿上醒目的印着一个Nike的经典标志。让人觉得她不是去观光,而是去打网球,有种比观光更清新而活泼一些的感觉。而且她的表情也与那天大不相同,今天的她很健谈,不像那时候独自坐在屋子中央出神的时候那种近似于寂寞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的跃动而自然。一路上,她总是忙着和前后左右的所有人聊天,回应所有人的问话,让人觉得有点忙不过来的架势,偶尔她回身与后面的人说话时候,眼光扫过我这个躺在椅子上带墨镜的家伙,因为我带着墨镜的缘故,也许她以为我已经熟睡,丝毫没有一点的尴尬和掩饰,这是我带上墨镜的用意,一方面不想因为自己近乎流氓的凝视而唐突佳人,一方面是想看她更自然更真实的一面。一直以来,墨镜的这点用途从未有过差池,可以说是100 Percentage的成功,当然今天也不例外,看到了她活泼的一面。突然间有种冲动涌上心头。

    我想认识她。

    然而很快的,摇了摇头又断然拒绝了自己这种想法,笑了笑,将身体的姿势调整到更舒适的样子,侧过头我看着窗外景色的飞驰,在速度的拉伸下脚下的地面被撕裂成了一条一条,向车尾方向飞快的延伸开去,并驾齐驱的车辆在物理学上被称为相对静止,猛然间一阵轰隆而过,一辆硕大的美式运输卡车飞驰而过,超越了校车迅速消失在前方,又是一个疯狂的司机。猛然回想起第一次去大瀑布那天的阴霾天气,下意识的仰望了一下头顶的天空,阳光刺的我睁不开眼。转过头来,扶正了墨镜,觉得有种舒适的感觉涌了上来。四处张望了一下,却看见大飞与Tony一边笑着一边低语。

    大飞看见我的脑袋从坐位下伸出来,很快的转移了他的视线,并且和Tony低声说着什么,我听不见,却可以从他的眼神和神情上看来,他把声音压的更低了。大飞很巧妙的掩饰了他的眼神,可是Tony却没有,他不停的一边和大飞说着什么,一边不时的瞥一眼那个北京女孩的背影,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很明显他们俩在聊那个孩子,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心想不知道究竟是Tony动了凡心还是大飞又在蠢蠢欲动,或者也许就像这里所有人男生的天性使然,总要对长的比较近人意的女孩点评一番,可很快的,我却又笑不出来了,因为大飞那个很明显的在掩饰的眼神让我觉得很不舒服,似乎有什么事会发生。不过不论是怎样的事,似乎应该是无关紧要的吧,至少大飞算是我来加拿大以后的一个朋友。没理由为了这么一个也许是巧合的眼神而怀疑他什么。车速很明显的减慢让我意识到即将下高速了,也就意味着再有不到半个小时的车程就要达到目的地,再看那个叫凌云的女孩,已经靠在他身边那个笑咪咪的小伙子肩头睡着了。我继续扶了扶眼镜,将最后这30分钟的时间用于视觉上的享受,并将脑海中的一切思绪都踢了出去,为了迎接大瀑布的再次震撼。

    《Spadina地铁站》Chapter5-1

    (五)迷惘

    当我由睡梦中惊醒,猛然由床上坐起来,吸着清醒后的第一口气。有种很麻木的恐惧在身上每个细胞之间游走,抚摸着胸口,感觉它呼吸间的起伏,突然很庆幸我依旧活着。看着一屋子的黑色,渐渐的,在喘息之间恢复了原有的意识,但是很奇怪的是,我发现当我坐起来的那一刹那,已经忘记了我为什么会从梦里惊醒,嘴角微微上扬,苦笑了一下便开始环顾四周。宿舍里自然不会有任何变化,因为从不会有人走进我屋子里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桌子依旧在床边静静的摆放着,破旧的椅子收在了桌肚底下,桌上的书本以及随身听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杂乱的堆着,而随着眼睛对黑暗的渐渐适应,桌角上放着的相框渐渐清晰了起来,甚至透过高耸在屋顶的天窗外射进的微弱的光,隐约间竟能看清楚相框里裱着的照片,也不知道究竟是真的看见了,还是那照片已经深深的刻在脑海里,哪怕合上双眼,依旧能看的清楚。

    我揉了肉眼睛,拿起床头的闹钟,对着微弱的光,艰难的看出来现在是凌晨532分,抬头看看天窗,发现那由外面的天空射进来的光芒其实是黎明前的征兆。摇晃了几下脑袋,彻底的驱除由睡梦中忽然坐起的那种眩晕感觉,起身穿上衣服,拿上烟和火机,来到了我最熟悉的那道门边。轻轻点上烟,将火机缓缓放进外衣口袋里,推开了那道门,一股冷风扑面而来,顿时让我的思绪清醒了很多。门外的景色有种难以言喻的宁静,鸟儿的叫声伴随着轻轻的风,在天际照射来的淡蓝色光芒下组合成一种像小提琴独奏一样的感觉。门前的草地上,一只只的松鼠似乎比学校里的清洁工Tom起的都早,已经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准备早餐了。校园里尚且没有人在走动,能听的到的除了自然的声音外,就只有宿舍楼里中央空调工作的嗡嗡声,而可笑的是,这所谓的中央空调其实只是光出声不工作,冬天的时候尚且有人因为受不了夜里的寒冷而搬到空无一人的AB HOUSE去过冬的情况,学校据说叫了工人来检修,然而检修了一个冬天也没见有任何好转。只是庆幸我是3月底开春时分到达的,虽然被那个10年未见的4月暴风雪给了一记迎头棒喝,却好在躲过了最寒冷的12月和1月。

    一辆孤单的汽车伴随着引擎声从宿舍东面的一条小路上飞驰而过,瞬间消失在路的远方,我甚至都来不及辨认那是什么车。只知道几秒钟前有辆车速在120码以上的车由宿舍边的小路上飞驰而过,车里坐着的也许是个遗漏了重要东西在家的疯狂司机,因为他在限速40公里以下的小路上开到了120以上。宿舍里传来开门的声音,伴随着女子的嬉笑声,渐渐消失在远处的拐角里,我无从辨认那是谁的声音,我只知道常常有女子出入于男生宿舍,我同样也懒得去琢磨究竟是何方高人,因为学校里这为数不多的100来号学生之外,尚且还有那么一些人,一般是一个月出现一两次的,运气好才能看的见,而所有人都把这一类人称呼为“隐藏人物”,就像RPG游戏里一样,不是随便就能看的到的。而对我来说,这类人其实根本上并不存在,与其让我承认他们的扑朔迷离,倒不如干脆忽略掉,因为我并不认为我能和这样一些人搭上关系。将视线继续转移到门外,远远的看见一个人影低着头缓缓的向男生宿舍走来,那是清洁工Tom,他个子不高,却有着一张如梦魇中的魔鬼一样的脸孔,他的左眼永远比右眼睁的要大一圈,灰色的瞳孔左右转动的时候你感觉不到一点生息,而你却又能在他看似半睁半闭的右边眼眶里隐约的看见一只黑色的眼珠在不停的四处观望,而实际上,他两只眼睛都是健全的。一天两包烟的习惯让他的牙齿和手指永远呈现出一种黄黑色交杂的奇怪色彩。而他的手,恐怕是他身上唯一看似正常的手,那是双粗糙的手,劳动人民的手。

    清洁工Tom和食堂的伙夫George原本是很要好的朋友,总是在闲暇时间看见他俩坐在一起抽着烟聊着天,这是比我早来半年左右的老生告诉我的。而我却记得有一次George开老板娘Cindy的车载我们一车人去镇上的Mall里买东西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低着头走路的TomGeorge狠狠的按了两下喇叭,拉开窗户对着路边的Tom用很奇怪的声调叫着:“Yoho!”再而关上窗户一加油门,飞快的由正纳闷的Tom身边飞驰而过,并小声咕哝着:“Idiot!”这就是我所看到的景象,而对于那个老生告诉我的过去,我一样选择了忽略。这是我的性格,对我来说如果一切看起来那么的糟糕,我宁愿相信它从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就如此糟糕,而一直糟糕到了现在;却不愿相信它从前是美好的,而经过了一些事以后,到如今却变成了这么糟糕。

    Tom渐渐走近了,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烟头,已经看不到白色的部分,扔掉它,转身向男厕所走去,身后那扇门在关门器的牵引下迅速合上,在这样静谧的一个空间里发出了震人耳膜的一声巨响。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如此,它并不能吓到我分毫。推开厕所的门,看见Brent的身影从厕所另一边的门里大步走了出去,我没有说什么,打开水筏,将龙头里喷出的冷水泼洒到脸上,抬起头,看着面前一大面镜子里映射出我湿漉漉的脸,散乱的头发,灰白的肤色,浮肿的眼圈,这时候,右手却突然冷不丁的扇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声控的灯亮了起来,排风扇也随之开始转动,透过更明亮的玻璃,看着自己印着清晰的五指印的右脸,很木然的笑了起来。关上水筏,用厕所里用来擦手的吸水纸将脸胡乱擦了擦,便静静的回到了宿舍里。拉开抽屉,拿出一张电话卡和一个25分的硬币,走出房间,锁上门,来到了宿舍中央的休息室里,在墙上的投币电话机里投入那个硬币,拨通了太平洋对面的电话。

    “喂,你好。”阿月熟悉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

    “是我。”我习惯性的这么说着。

    “嗯哼,怎么啦?今天怎么起这么早给我打电话?不是周末嘛?”听阿月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今天是星期六。

    “不知道,早上莫名其妙的就惊醒了,抽了只烟,有点想你。”我这么回答着,却下意识的摸了摸依然还有点微微发烫的右脸。

    “咦?作恶梦了?”阿月的关切溢于言表。

    “不知道,记不起来了,总之是由梦里惊醒的。”

    “是不是最近很忙?压力太大了?”

    “应该不算吧,其实这里和国内高中比较起来,真的算是轻松的可以了。几乎没有什么可学的。”

    “呵呵,看来你妈妈说的没错,还是国外的教育方式适合你,国内填鸭试的教育恐怕也只能填填我这样的鸭子了。”

    “也许吧。最近还好吗?”我一向都是以这种非关心不关心的语气问她境况的,她却从没有过怨言。

    “还行吧,老样子呢。天天就是上课,回宿舍,周末回家,看书,吃饭,睡觉,偶尔会牙痛,肚子痛,过几天又自动好了,你知道的。”阿月的口气就像在汇报工作,但是却非常的详细,因为她说了所有我想要知道的一切。

    “多喝点热开水,少吃冰淇淋和巧克力,没事出去走走,尽量离马路远些,灰尘太大。”这都是这些年来已经彻底熟悉了的对白,可以说我和她之间早已经不存在什么秘密,不论什么事,开心也好,不开心也好,兴奋也好,失望也好,都是如此简单明了的叙述的。不用遮遮掩掩,不用介意言辞。我想这是我这些年来拥有的最大一笔财富,我也好想拥有它一辈子。

    “嗯,我一会要回宿舍一趟,先去吃饭了,改天再说吧。”阿月说,也许她又把数学书忘在了宿舍的枕头底下忘记带回家,以至回到家里以后,打开书包才发现。也许书桌下压了张下个星期要考试的内容大纲,也许室友有事要她去帮忙,也许……也许任何一个“也许”我都能预料的到,也都不会让我觉得奇怪,因为我太了解她。

    “嗯,去吧,改天再打电话给你,对了,我最近在写个中篇小说,完成了以后发到你邮箱里去。”

    “好的,不用太急哦,好东西要慢慢写才能写的鲜活。”她的忠告对我来说,也是耳熟能详的。

    “嗯,那挂了,拜拜。”

    “拜拜。”

    我轻轻的挂断电话,将电话卡收进口袋里,慢慢的度回宿舍,坐在床边,对着桌角的相框愣了很久很久,直到有人敲我的房门。

    Chris!!!起床了!!准备出发了!”门外传来的是大飞的声音,猛然将我由木然中拉了回来,也同时让我想起来今天早上是有事要做的,这已经是新生来到这里一个礼拜以后了,隔离已经结束,而学校也如例行公事一样组织新来到的学生去往大瀑布欣赏风景,老生也是可以随便加入的。我匆匆跑去打开门,这时候的大飞正在猛砸对面小斌的房门,同时,屋子里传来小斌迷迷糊糊的声音:“哦!哦!来了,来了。”我发现,男生宿舍已经不像我由梦中惊醒时候那样安静,它又恢复了平时的聒噪。开门关门声,厕所里的水声,人们的说话声,脚步声……“声声鼎沸”。

    “靠,你已经起来了啊?我以为你还在睡呢。”大飞回过头看着我一身“衣冠楚楚”。

    “早他妈起来了,作恶梦来着,惊醒的。”我很少对人隐瞒自己的郁闷,特别是对朋友,几乎是从不隐瞒,至少我一直以来都是这么认为的。

    “哈哈,梦到啥了?想老婆了吧?”大飞用怪异的眼神上下打量我。

    “谁知道呢,忘了。”我说,“我收拾个东西,马上就来,等我会儿。”说着,我回到屋子里,匆忙的收拾了背包,将我的MD随身听塞进侧面的口袋,戴上耳机,拍了拍胸前的衣服,低头看了看闹钟,已经是早上828分,集合时间是早上8点半。我晃了晃脑袋,将从清晨延续到现在的寂寞甩到一旁,整了整衣服,推门出去了。到厕所里溜了一圈,用力推开后门,站在屋外,习惯性的又点上一支眼,再用一只脚顶住门边防止它自动合上,却看见小斌穿着一条内裤端着脸盆闭着眼睛撞进了厕所里,进门前还不忘骂一句:“操,谁他妈大清早的把门开着?放风啊?冻死!”大飞的笑声异常的爽朗,而这时候的我,也渐渐的松弛了面部的肌肉,笑了起来……

    《Spadina地铁站》Chapter4-2

    之后的日子便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拿来叙述的了,生活又回到了它本该是的模样,一个星期的休息很快就结束,那天晚上之后,我便更加肆无忌惮的封闭自己,那种想要将我和Brent他们一群人划分开来的行径已经显得十分露骨,无论他们要去哪里,我永远是拒绝的。直到后面的几天,便再没人来骚扰过我,Brent很聪明,可以说他们都很聪明,很容易便能看的出来我在刻意的躲着他们,特别是Brent,当我之后从食堂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他,他连看也没再看我一眼,这是我便意识到我已经完全脱离了他们的族群。后来想想,也许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便由“同志”彻底的转变成了“傻B”吧。而他们那一群人之间,我唯一依旧保持着联系的,便是大飞,小斌,还有Larry。大飞是因为从来加拿大的那一天开始,我和他便似乎一直有说不完的话,他在国内的女朋友,我在国内的女朋友,这都是我们最老生常谈的话题。而他也豪不保留的告诉我,有一个和他女友非常要好的女孩和他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密切,他告诉他不知道自己对那个女孩是什么样一种感觉,有一些的喜欢,却又算不上是那样。每当说到这些,他都表达的很混乱,直到最后的一声叹息,说:“Chris啊,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啊。”我总是笑了笑,对他说:“你什么都不用做,努力维持着现在这样就行了,到时候你自然会清楚究竟如何取舍的。”

    而和小斌因为是对门,很容易便会要串门子,时间久了渐渐发现这个小子有点傻忽忽的,却总是装的什么都很懂的样子,直要到最后解决不了了,才来找别人。而他最特别的,不是他的傻,是他的钞票。一个月7000加币的消费量真的是我不敢想像的,而他又傻在一个月7000块钱下去了,却真的没买什么贵重东西,顶多也就一双鞋子一件衣服,问起其他的钱哪去了,永远都是一句话:“不知道,花了。”

    Larry,自从那天酒吧之后,偶尔在宿舍或者校园里碰到都要寒暄两句,他看到人总是很激动,喜欢用一种很夸张的语气表示心情的愉快,后来才知道,有时候那种语气也可以表示心情极度不愉快。但是他总是笑呵呵,这点是无可厚非的。每当看见我,远远的都是一边挥手一边用很怪异的音调大声叫:“Chris!”渐渐的,也便习惯了他这种有点马大哈的性格。

    而这些人总不会永远在我身边的,特别是当Brent他们都在学校的时候,通常不论白天或者晚上,宿舍里都见不到这些人的影子,偶尔出现一次,还是很明显的能看出来是刚从酒吧回来,带着一身的酒味,其中身上酒味最重的却永远是Larry。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星期三,星期二夜里依稀听到有人咋呼新生来了,直到第二天的中午。

    Chris!”大飞朝我挥手,当我走进食堂的时候,看着灶台前排着的队伍,大飞他们在最后面,当然还有Brent和小斌他们。我朝他们走去,大飞一把拽过我说,“吃过饭一起去对面AB house去。”

    “干吗?”我假装不知道,其实我当然知道AB house现在是对从国内刚来的新生进行隔离的地方,因为非典的关系,这段时期从国内来的学生都得经过10天的隔离期才可以正常活动,这10天内是不允许离开隔离的那间房子的。

    “靠,你丫这不是说废话么,当然是去看新生了。”大飞继续用北京口音抑扬顿挫着说。

    “又看?有啥好看的?上课的时候不是自然就能看到了?现在不还是隔离着么?”我这么说着。

    “说你丫傻你还真她妈傻呢,昨天晚上小斌他们都去过AB了,有几个MM确实长的不错。不去你可别后悔。”

    “我靠,你们当真去了?Nikki没拦你们吗?”我这么问着,Nikki是女生宿舍的舍间,一个加拿大女人,平时很和蔼,但是你若要犯规了,是绝对没情面可讲的那种。

    “当然是等Nikki不在了以后了,她又不住AB house。”Brent在一旁插到,顺便对大飞说了句,“他不去别难为他了,人家有老婆在国内,不稀罕这的美女了。”

    我没多说什么,但是却能感觉的出来Brent的不耐烦。正要拒绝,大飞狠狠拍了我的肩膀,说:“别罗嗦,吃过饭别跑,和我一起去,新生里还有个南京来的,就当是去见老乡也成,再多罗嗦就对你不客气。”

    我笑着摇了摇头,说:“成!成!去就去呗,怕了你了还不行吗?”最终,还是没能敌过大飞的攻势,败下阵来。

    午饭过后,抽了只烟,便和他们几个一起去了AB。抽烟的时候,大飞总是躲的远远的,他是那种天生的对烟味极度过敏的人,有人在他旁边吸烟,当吐出的残烟飘到他眼前的时候,他总要用力把烟挥散,再而跑到一边。有时候,我很羡慕他这样的人,可以一辈子不用碰烟草,而且是种生理上的排斥,不论如何,在国内倒也罢了,而在加拿大这里,8加币一包的香烟对中国人来说确实是不小的一笔开销。一个月下来,甚至发现有一半的钱都是因为抽烟而花费掉的。然而,若要我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戒掉抽烟,我自认没有能力做到。因为抽烟对我来说本身已经不是仅仅需要的那么简单了,有时候是种需要,而更多的时候却是种诉说,对着烟草诉说。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一时间却真的离不开,戒不掉。

    AB house和男生宿舍有种截然不同的感觉,男生宿舍不论白天黑夜,总是光线充足,配合上四周一片白的见底的色彩,灯光和墙壁的折射相辉映,有时候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耀眼。而AB house里当我拉开沉重的门走进去的时候,却是让人意外的一种昏暗感觉,黄色的灯光照着少有人走动的走廊,虽然走廊很窄,本应该显得拥挤的空间因为没有人走动的关系,却变的又空荡又昏暗,我都怀疑若是一个女孩子家,夜半走在这样的走廊里真的会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但随着大飞大门拉开里面又一扇门,则渐渐的感觉到了不同,因为听到了人声。走进那扇门,是一截很短的走道,走道两边对立着5个房间,门都是开着的,男女的声音从每个门里传来,让人觉得有点欣慰。也许是听见门声,有些人从屋里走出来,看到一群陌生的面孔,又毫不在意的干脆走到对面的屋子里去了。少数已经认识了Brent他们的女生看见我们进来,便走上前来打招呼。没有介绍,没有寒暄,感觉像是一群男人走进了女子中专,在人群中各自寻找自己熟悉的身影,见了面,便开始一对一的交流,而忽略了整体

    我离开了大飞他们一行,独自向走道尽头走去,环顾四周的屋子,里面坐着不同的人,有男有女,却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即将到尽头的时候,从我的左手房间走出一个身影,我转过身,看见一个高达而有点微微发福的男孩,面对着我,圆圆的脑袋,留着一头短寸,是那种很朴素的学生装束,看着他的造型,很容易的便勾起我在高中时候的回忆,印象中高中的班上,也有不少这样打扮的学生,整天忙着功课和作业,生活中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我和他对视着,而大飞则从一旁跑来,和我说:“这个小伙就是从你们南京来的。”

    我转而面对那个男孩,改用一口尚且纯正的南京话说:“南京来的啊?”

    他也用南京话和我说:“是哎。你也是南京地啊?”

    “嗯。什么时候到的?”我问出来以后才发现我很明显是在明知故问。

    “我是今天早上才到的,没的和他们一起来,他们是从北京走的,我一个人从上海来的。”

    “强!”我这么说着,“我叫Chris,以后有什么帮忙的和我说吧,和我一起来的也有个南京人,等你们隔离完了带你们认识。”

    Rich啊是啊?”那个男孩意外的报出来了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南京小老乡的名字。

    “你们认识了啊?”我这么问着。

    “嗯,他今天早上来过地。”他回答我,这个回答并没让我意外,我只是在想,也许我是男生宿舍里最后一个走进隔离区的人,突然间觉得有点好笑。

    “呵呵,不搔了,你去忙吧,我转转就走了,过两天再说。”说着,我留下了那个男孩,向前走了几步,到了走道尽头,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便准备离开AB,总之已经完成了大飞给的特别任务,也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正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的目光却扫到一个黑色的身影,端正的坐在房间中央的椅子上。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却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多看了两眼。那是个女孩,个头很小,看起来年纪也如她身材一般,在18岁左右的样子,很纯正的瓜子脸,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简单的扎了扎,披在肩上。她的坐姿很端正,好像幼儿园里的孩子被老师要求两腿并拢两手放膝盖上那样,而且她身下的椅子是坐落在房间的中心位置,有种很不协调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却让我联想到欧洲中世纪的学院派肖像画,只是那些肖像画大多是描写有钱的妇人的,而在我眼前的这幅画,却是描绘着这样一个娇巧可人的女孩。确实,大飞没有说错,如果抛开别人不谈,她确实可以算上美女,而且是绝对好看的那种美女,那种好像小鸟一样乖巧听话的小女生。也许我的注视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将她稍低的脑袋轻轻抬起,用那对水灵的眼睛朝我望来,看见我这样一个可以说有点唐突的小子站在门外。她没有丝毫的不安或者紧张,只是很自然的将目光移向另外一边,而她这样则过俏脸,却将她的侧面无疑的展现在我的眼前。

    或许,我从未提到过,我一直以来都喜欢欣赏女孩子的侧面,不论是脸蛋还是身体。阿月曾说我的目光有时候真的可以用“色迷迷”来形容,是那种很露骨的凝视,如果不认识我的女孩撞见了,会让她觉得不自在。当然,阿月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高中时候,上课时候当我从侧面欣赏她脸颊的曲线的时候,却总是被老师一顿怒吼着喊起来罚站,打从那时候开始,她便已经习惯了我有点唐突眼神。想到这里,身后的屋子里传来一声呼唤:“凌云。”而那个端坐在椅子上的女孩则很自然的张嘴回应着:“哎。”

    “哪儿呢?”那个声音又响起,是个女生的声音,

    “这儿呢,你对面儿。”黑衣的女孩这样回答着,接着我身后就走出了一个身材有点过度丰满的女孩,看年龄自然要比那个叫做凌云的女孩要大些,她没注意到我,直接走进了我一直凝视着的那间屋子。我回过神来,笑了笑,转身独自走出了AB house。出了AB,我意识到那个女孩应该是来自北京,从她说话的一口京腔便能很清楚的听的出来,就算不是北京市,也至少来自河北。但是这样的口音却又和她整个人身上散发的气质有种不协调的感觉。如若刚才我未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便很自然的从她的外形联想到我们江南的小女子。但是她的一口北方口音却又将她的形象从我脑海中打乱。

    “凌云。”我默念了这样一个名字,这才突然间发现这个名字阳刚有余,而阴柔不足,更让人难以想像这样一个“凌云壮志”的名字可以和她那样一个娇小的身躯相称。一时间,她的外形与气质和她的口音与名字产生了一种类似相互抵触而斗争的局面,顿时让我觉得大有意思。一路想着这样一个同样很无聊的课题,我回到了我的房间,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那黑色的相框,相框里的女孩手拿着一罐可乐正向我微笑,面对着那样的微笑,我愣在门口。许久……许久……手腕和胸口的温暖又一次悄悄的涌了上来。

    《Spadina地铁站》Chapter4-1

    () 脱衣舞女和美女

    时间依旧飞快的流逝,当起初所有的不适应都过去了之后,渐渐的,加拿大的生活已经步入了正规。所有人,所有事都已经不存在任何的新鲜感,包括那还在四处泛滥的非点。南京已经悄然被病毒的黑手触摸到,甚至多伦多的死亡人数也开始上升。但是对于我们这样躲在多伦多郊区村落里的少爷和小姐来说,生活中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有也只是老师不停的叮嘱所有人,这段时间不要往多伦多市区跑。然而,男生宿舍每个周末依然会少掉一半的人,一直到周日夜里甚至周一上午才会见到那些“周末消失高手”出现在校园里。也许我们这些由中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培养出来的孩子早已经习惯了将老师的话当作耳边风,更何况这里的老师是根本不会管你那么多的。曾经有个卡塔尔的朋友问我,为什么你们中国学生很多人在课堂上和在平时日常里根本是两个人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当时如此回答:

    In China, The teacher in the class means everything, but even nothing.

    他当时没能理解我的说法,我也未再多做任何解释,因为这延续了几千年下来的传统是无法用三言两语解释的了的。而且我也怀疑我的英语水平能不能将它表达的清楚而透彻。所以只好让他自己去揣摩了。着便是在加拿大的课堂上,老师最为老生常谈的课题——Culture。也许是因为加拿大这个国家本身就是个 Multi-Cultural Society,多种多样的文化混杂在一起,便似的文化这一课题成为整个社会最为显见的特点,同样也是这个社会最为复杂的问题。就好像曾经有个从国内来的孩子仅仅因为从学校里的一条河中抓了条鱼,并且煮了吃了,因此犯了二级谋杀罪。虽然不用在加拿大蹲上23年监狱,却被立即遣送回了中国。这个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故事却在每一个来到五湖的学生脑海中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或许是某个老师为了警告来自中国的学生要善待野生动物而编造的一个故事也说不定。总之,这里的生活便是如此,有些许的自由,却又有时候冷不丁传来的消息让所有人都惊出一声冷汗。

    两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正在所有人开始议论下一批新生是否会因为非点的关系而无法过境的时候,某一天,新生即将于下周二夜里到达的消息从Green那里传了出来。

    There will be some nice women come next week.”食堂里的伙夫George悄悄的对我说,当时我刚吃完午饭,抬起头晓有兴致的问起这个高大却又邋遢的白人男子:

    Really? How did you know that?

    Ah…Man, that’s a secret. Please keep it for me, my friend.George的声音抑扬顿挫,带着一种如假似真的神秘感。我笑了笑,收拾了桌子离开了食堂,临走时候,我对George说:“I didn’t hear anything from you.

    George向我眨了一下右眼,并竖了根大拇指给我,我笑着走了出去,刚刚出门却又被大飞以及Brent一帮人拦住。

    “下星期二晚上去看新生不?”Brent这么说的。

    “看新生干啥?”我反问着,并且用的是和Brent一样的东北腔调。也许我没有提到过,我这个人很有语言天分,就好像我在北京的时候和宿舍的大飞对着一口流利的天津话,而在网吧里与那个小北京网管一样能侃起京片子。于是乎,现在和这来自哈尔滨的Brent则很自然的扯起了东北腔调。学校里另一个东北小伙Dustin曾经这么说:“Chris, 现在要把你搁哈尔滨大街上,铁定没人听的出你是外地人。”我当时一笑了之。

    “干啥?你丫傻了吧?当然是去看MM了!”大飞用一口京片子这么对我说。

    “看毛MM啊,刚从国内过来是要隔离10天的,没兴趣,你几个去吧,我得睡觉。”还没等众人多说什么,我已经大步向宿舍走去。不知道为什么,我虽然总是想多认识一些朋友,却又本能对Brent他们有一种戒心,总不愿多与他们打在一起。然而我也知道,只要不与他们打的火热,也就只有被他们鄙视的份,因为和他们接触的这2个月里,已经听了不少他们对学校里的谁谁谁不满意之类的话了。在他们眼里,通俗一点说:“不是同志,就是傻B。”

    然而至于我究竟是他们的“同志”还是个“傻B”,我也不想再多做考虑,这也不是他们能定义的来的东西。在我的眼里,我认为自己是“同志”,我便是他们的同志;我认为自己是傻B,我也便是个傻B。但至少在那个时候,我认为我便是我。什么都是,什么也都不是。一边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一边考虑如此一个白痴的问题,以至于连我走过了男生宿舍的门也全然不知。直到我眼前的景色突然变的开阔,我才反映过来我走到了学校的大门口。斟酌了一下,下午没有课,于是错有错着吧,顺势走出了学校的大门,一路沿着Bowmanville的乡间小路走了下去。我的右手不自主的抚上了左手手腕,那陶泥制作的手链一如既往的缚在上面,我将它向手臂上端捋上去,竟猛然发现它可以捋到左手手臂的关节处。我觉得好笑,不知道究竟是我瘦了,还是手链变的宽松了,也许两者皆有。

    “多谢。”我喃喃自语,我并不觉得奇怪。因为我之所以有勇气断然拒绝Brent他们的邀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左手手腕的束缚。它束缚了我的心的同时,也同样束缚了诱惑。因为大飞口中的“看MM”其实绝不仅仅是看一看这么简单,这三个字里掩藏的意思和George方才神秘的语气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所以我要说声“多谢”,不仅仅是对这手链,更是对这条手链的制作者。

    乡间的小路有种宁静到让人不忍再发出任何声响的地步,哪怕是脚步声。耳边的风声伴随着路两边摇摆的稻田,让我有种聆听70年代美国乡村音乐的感觉。风声就像吉他的轻柔旋律,树叶的沙沙声就好像沙球的清新节奏,而稻子的摆动就好像舞台下的听众跟随着旋律挥动手臂的景象。这样的景色再一次勾起我在新东方那场短暂的演出的情景,面对着台下数千人头攒动,还有歌迷的尖叫和呼喊,那是种成功的欣慰,是一种被所有人认可后的喜悦,虽然那很短暂。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爱用现在的生活和新东方那一年的生活来做比较,仿佛那段时光已经成了一种生活的写照,一种标准,尽管也有失落,彷徨和孤独。而后来,当我离开多伦多到了加拿大另外一个城市,并意外碰到一个从前新东方的好友的时候,他是这么形容的:

    “新东方?那根本就是天堂般的日子!”

    他是对的,我认可。然而事实上我始终无法想通新东方的日子为什么那么精彩,也许是太过轻松,也许是太过散漫,也许是太过自由,也许是太缺少责任感,或者也许是这许多种元素的combination。也许,日后生活中的某一天,我会想起来究竟是为什么吧,但至少不是现在。当我站在这左右无人的田野间的时候,享受着微风轻轻吹过,初春那种寒峭的天气,心中的一种淡然和从前的那种无忧无虑完全是不同的两种心态。无论如何,这时候的我也不想让任何烦人的思绪打乱,只想一路静静的走下去,也不管远方没有尽头路通向哪里,因为哪怕我走的再远,依旧能找的到回来的路。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不久,就和Brent他们一起跑到了镇上的小闹市去,买了点东西,闲逛了一些时候,最终走进了镇上唯一一家脱衣舞酒吧。话说来确实有点讽刺的意味,中午尚且拒绝和他们一起去看美女,而晚上却又随着他们跑来了这个更加直接的地方。其实,无论当时还是现在,我自我的感觉并没有什么过错,毕竟生在中国如此一个文明国度的人,是很少有机会如此直接的看到国外非常开放的这种娱乐。之所以把脱衣舞称为娱乐,是出自加拿大人的角度。这种东西在这里虽然也被当地人归为不好的或者肮脏的东西。但是身在国内的我,又何尝没有进过那些隐藏着摇头丸和低纯毒品的酒吧和娱乐场所。既然来到加拿大,在见识它的优秀的同时,同样我也需要见识它的污秽,尽管脱衣舞在这里并不能真正用污秽来形容,但至少在国人眼里,它是污秽的,淫秽的。而我为什么没有拒绝和Brent他们一起来到这里,却拒绝和他们一起去看美女,这背后其实存在着很多别的理由。总之,不论如何,我习惯将一切都变的直接一些,就像毫不忌讳的看着钢管舞台上的女人在音乐声中一件一件的脱去身上用来包裹身体的布料,看着她们对着舞台下的一口烟一口酒的人搔首弄姿。而让我与这些各个心怀鬼胎的少爷们一起去做所谓“看美女”的事,我却做不到,就像我看着George神秘兮兮的眼神有种不自在的感觉是异曲同工的。

    而这间酒吧的气氛也是我早在国内便已经习惯了的气氛,昏暗的灯光,吵闹的人群聚集在一起,也许唯一不同的便是这里所放的Hip-pop的音乐和身边一群群白皮肤高大壮硕的白人,这是在国内不曾体验过的。Brent打了一手非常漂亮的桌球,以至于他来到这间酒吧开始,便将一屋子的当地人打到无奈,通常情况都是被Brent一杆洗掉全盘。渐渐的,酒吧里仅有的一台桌球四周便围满了人,其中能认的出来的黄皮肤的则全是和我们一同过来的五湖的学生。当所有人都围观在桌球游戏四周的时候,我独自坐在舞台前的一张桌子上,我身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当地的老人。我习惯性的跟随着音乐的节奏打着拍子,那位老人好奇的看着我的两只脚,渐渐的也开始跟随我一起打拍子,我并不知道他究竟是跟随着音乐的节奏,还是跟随着我的节奏。我只知道当我看着这奇怪的老人的时候,他像个孩子一样咧开嘴对我笑着。当然的,我也对他抱以微笑表示我的礼貌。这时候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随着一口非常明显的台湾腔普通话,一个个头不高的带眼睛的小伙坐在了我身边,他叫Larry,来自台湾。

    “在干吗呢?”他抱着一瓶啤酒,看着舞台上躺在一条薄薄的地毯上脱的精光的舞女,对我说。

    “看女人啊。”我这样回答他。

    “你第一次来这里吧?”Larry说着,灌了一口酒,可以看出来,那一口喝的不少。

    “嗯,来加拿大快2个月了,这是第一次来看Table dance。”

    “感觉怎么样?喜欢哪个婊子可以带进包间里one by one的。”Larry笑着对我说。

    我笑了笑,看着他,再看看舞台上那一身横肉的女人,说:“说真的,我下面的家伙一点感觉都没有。”

    说完,我和Larry都笑起来了,他笑的很夸张,很爽朗,整个酒吧都能听的见,哪怕音响里的音乐声那么吵杂。

    “没错,哥们儿,对着这些女人我就感觉我像是对着一团烂肉,半点性欲都起不来。”

    That’s it。”我耸了耸肩膀,接着说,“你来多久了?”

    “比你晚半个月。”Larry喝着酒说。

    “那你和我算是一批的?”

    “嗯,只不过我从台湾过来,中途稍微耽误了一下,晚了半个月才来。”

    “原来如此。第一次出国?”

    “当然了。”Larry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和你都一样的。”

    “那你该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第无数次,哈哈哈。”Larry的笑声确实是那种不带任何掩饰的笑,有种听北方大汉摸着胡子长笑的感觉。虽然在这样的环境里让人觉得有些奇怪,但是却很舒服。因为他的笑声和Brent他们的不同,Brent他们的笑声我大多感觉到的是一种嘲讽,一种只有自己人才能听的懂的笑声,我庆幸我听到他们笑的时候很清楚他们并不是在笑我。而当我看身边站着的那些真正被笑的人的表情,有种说不出的讽刺。我回过头去,看着Brent正将球杆立在地上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对面那个加拿大人举着杆子眉头紧锁。

    我又看见他和身面的人对视而笑,那种笑容让人很不舒服,也许加拿大人根本都感觉不出来,甚或别的中国人亦感觉不出来,也只有我这只敏感的猴子可以好不保留的看到他们笑容中掩藏的那种鄙视的神情,虽不至于让人毛骨悚然,却也可以让你的汗腺开始分泌盐碱。我和Larry说了声“excuse me.”之后,便静静的去了趟厕所,再而走出了那间酒吧。5月的天气,虽然已经没有初来乍到时候那种让人意外的寒冷,但到了晚上依旧是有些许的凉,我点上一只烟,回头看了看门口穿着紧身汗衫的看门壮汉,他正用一种不含有任何感情的目光看着我;看着我这样一个身高1.65公分,体重54公斤的黄皮肤小子。也许他尚且在考虑我进门时候出示的那张护照上写的19831022日的出生日期是不是假的。但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了,哪怕我并没有满19周岁,这样的环境对我来说也丝毫不会产生任何兴趣,哪怕是一丝毫的好奇也不会有。朋友曾说,我是比普通人要更加麻木的那一型,麻木到能用同样一种眼光去看待一个“十大杰出青年”和一个身负4条人命的杀人犯。我不否认他的说法,因为这是事实,在我的眼里杰出青年和杀人犯本就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在我所认识的人当中,不存在,也从没存在过带有这样头衔的家伙。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会认识,但是那时候的感觉,也只有到那时候才能说的清楚。我便是如此一个人,有时候很善于钻牛角尖,有时候却又洒脱的可以让人用不羁来形容。背后有开门的声音,我回过身去,是Brent和小斌他们,还有大飞和Larry,他们看了看我,没有说什么,Brent说:“走吧,Cindy的车在对面的银行等着了。”我也没多问什么,随着这一群谈笑风生的少爷,一起向酒吧街对过的一个自助银行走去,我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回头看见了酒吧里那个和我一起打拍子的奇怪老人,他也走出了酒吧,整了整衣服,发现了对面我的目光,朝我用力挥了挥手,拉了拉领子,顶着夜风向无人的街道尽头走去,很快的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老板娘Cindy的车已经停在银行的侧门,一群人坐上车,坐不下的便随手叫了辆出租车,跟在Cindy的车后,向男生宿舍驶去,一路上,我保持着沉默,坐在Larry的身边,夜,依旧如329日那天一样,清冷而寂寞。

    《Spadina地铁站》Chapter3-2

    其实,大瀑布只是宣告了留学生活的真正开始,因为渡过了那寒冷的一天之后,考试,分班,上课,渐渐的,一切都走上了轨道。所有人在起初的一开始,都是那么乖的学生,早早的起床上课,下午放学回到宿舍还会要看书。周末或者比较空闲的下午,一行人结伴去镇上溜达,顺便在超市里采购点吃的东西和生活用品,而我,对那里最深刻的印象,便是每次买烟,都要把护照从箱子里翻出来带上,否则,见于我这1.65米身高的体型,几乎没有一家店敢卖给我烟,那是违法的,和在宿舍里抽烟一样严重。于是,渐渐的,我便不将护照藏在箱子里了,而是扔在抽屉里了事。所有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的老生都说,护照是留学生在加拿大最宝贵的东西,丢了那个,会非常的麻烦,甚至有被迫回国的危险。所有人都是费尽心机才走出国门,若是因为丢了本护照而不得不灰溜溜的回去,那无疑比之签证被拒签更来的惨烈。

    其实,真正来到这里以后,值得小心看护的,也只有那一本薄薄的护照而已了……

    数个星期过去,大家的原形都渐渐露了出来,迟到,旷课,外出不归,渐渐的都习以为常。这对我来说已经习惯了,从前在新东方读书的时候,和这里的情况都是一样的。所有人怀揣着父母的大把钞票,被force来读书,只有那少数几个人,是可以真正坚持读下来的,更多的人只是在敷衍。敷衍父母,同样也默默的敷衍自己。这些,丝毫都不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因为我和他们并不差别多少,我不迟到,却有时旷课,偶尔一觉没睡好,第二天的课堂上便不会有我存在,而我记得第一次旷课,那是因为前一天晚上去计算机房上网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消息:

    北京暴发致命瘟疫,非点恶魔吞食数百人生命……

    从那一天起,非点便成了所有人口中的话题,而所有人却都几乎带着幸灾乐祸的神情去谈论它,仿佛那不是个能致人死命的恶魔,而是孩童手中的水枪,射在身上,只是一阵清凉。然而,如若在孩子们手中的玩具枪里灌上浓硫酸,却真的变成了杀人的凶器。从那一天开始,也许是借着失眠的借口,我的旷课次数开始递增。其实,失眠并不是真正的借口,之所以我称它为借口,因为虽然夜里我真的真的是无法入睡,而真正到了白天上课的时候,却是一样睁着眼睛像植物人一样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

    记的那一晚上,看着网站上无数的有关非点的报导,那种担心忽然间便的麻木,像是久久被火炙烤的猪排,到最后被人吃掉的一刻,也默认了自己的命运。关上电脑,在机房关门前15分钟,我提前走出了那个能闷出鸟儿来的房间,来到了户外,借着路灯看了看手表,晚上945分,环顾了四周,似乎没有什么人。看着不远的前方,男生宿舍的灯火依旧明亮,突然有种排斥那小小房间的冲动,想要在校园里一个人走走。于是,拉起衣服领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向着去男生宿舍的反方向走了过去。那是一条在夜里很少有人走的小道,左手便是从没有人踩上去过的一个足球场,因为前门那里有两个这么大的球场,所以这里总是被人遗忘。轻轻跨过一堆挡住去路的杂草,踏上了这空无人烟的足球场,四周静的出奇。在我的记忆中,似乎很久很久没有这么静谧无人的感觉,在新东方的时候,不论是什么时间,草场上总有三两个人影,而且多数是成双成对。而在山明水秀茶社工作的那段时间,南京凌晨3点以后的路上,虽然也很少人,却没有这种几乎可以称的上黑暗的纯粹感觉,因为路灯总是24小时不休的。而这片操场,却是连路灯都吝啬它光芒的地方……

    一阵冷风吹来,打了个寒战,走到操场中央,四周是那么的宽敞,张开双臂,有种拥有全世界的感觉,我很庆幸这个校园的巨大面积,也更庆幸这120多英亩的土地里,只有区区100人不到在生活,而让我很轻易的便能找到一块不曾被人发现的角落。那是一种在市中心发现森林的感觉,我很满足。轻轻的坐在冰冷的草地上,可一种温暖的感觉却从大地传达到我的脑海中。我感觉的到我脸部肌肉在颤动,我在笑,因为我庆幸我并不麻木。当看着每天国内死亡人数节节高升的时候,我依然会失眠,会心痛,而不是皮笑肉不笑的符合着身边每一个尚且未从小鸟出笼的兴奋中缓过劲来的灵魂。当看着中国的版图上未曾发现疑似病例的地方越来越少的时候,我至少还会去关注每一个网站公布的有关江苏省疫情的报告,而不是跟着身边的人一起,在零星几台计算机的机房里,争抢着聊QQ的时间。然而,虽然如此庆幸,却渐渐觉得难以融入到他们当中去,更多的时候,我只在屋子里听歌,发呆,甚至练课本也懒得去碰。或者,凌晨45点的时分,站在后门口抽着烟。我不知道我究竟在想什么,但是白天的时候,总是那么的疲惫,而夜晚,是根本连眼睛都不敢闭上的,那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强迫着我睁着眼在黑暗中凝视着高高的天花板……

    想到这里,忽然间有种冰凉的感觉飘落脸颊上,摸了摸,是湿润的,我怀疑是我哭了,而仔细一看,却不是如此,借着不远处昏暗的路灯,我看见天空飘着白色的东西,起先只是零星的几点,而后越来越密集,直到最后不用借助路灯也能看见整个世界,每个角落,都在飘落白色的如鹅毛一样缤纷的东西,下雪了。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有种非常难以抑制的感觉冲破了内心挣扎了数个星期的防线,奔涌而出,落在脸颊上,化做了和雪花相互辉映的晶莹,坐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凝视着整个世界的飘零,那种悲伤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痛哭失声,好在风声突然间变的激扬,将一切都掩盖了,耳边,只有风,还有泪……

    那一夜,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怎么回到宿舍的,意识恢复的时候,已经回到了床上,仰躺着凝视高高的天花板……

    终于,有一批老生在周末的时候跑去了China Town 帮我捎来了几张拨国内的电话卡,拿着电话卡,便想也没想冲到电话亭旁,拨通了家里的电话,保姆胡阿姨的声音依然熟悉,似乎南京的情况尚且不错,随便聊了几句,得知老爸老妈都已出差去了外地,知道南京没什么事以后,也便稍微放下了一半心,匆匆挂断了电话,随手拨通了一个已经用不着我去记忆的电话号码,我只要想到那个人,手指便会自然的将号码飞快的按了出来,响了三声,接电话的是那么一个熟悉而温暖的声音。

    “喂,你好。”

    “是我。”我轻轻的说。

    “啊……是你呀!”阿月在我面前向来不掩饰她的心情,我能很清晰的感觉到她接到我电话的兴奋。

    “还好吗?”我这么问着。

    “恩,好的不的了,你呢?”她很开心,让人很欣慰。

    “我也还好,只是不习惯有点冷,我们这下雪了。”

    “啊?这不是4月了吗?怎么会还下雪呢?大不大?”她很难理解多伦多的天气。

    “大,很大,降温很厉害,据说是来了10年未见的暴风雪,学校已经停课了,我们只能待在宿舍里。”

    “那不是很无聊?”

    “想你就不无聊了。”

    “喂,你这才出去21天而已,怎么嘴巴变那么甜了,这还得了?”她用种调笑的口吻这么和我说着,有种温暖轻轻的涌了上来,却不如那天晚上的悲伤来的猛烈,而是一种暗涌,轻柔的,很抚慰人。

    “我是说真的。”我能感觉到我在笑,这是我最引以自豪的功能,能随时随地的感觉到自己是什么表情。

    她不说话了,沉默了很久,却突然轻轻的说:“也许现在问有点早了,不过,你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想了想:“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便快要定机票了吧。”

    “我等你。”她声音很轻,却很坚定。

    “不多说了,我还有点事,先挂了,下次给你打电话。”我匆匆的想要挂掉电话。

    “喂,没别的要说的吗?”她的语气倒不如说是在逼我说什么来的更贴切点。

    “没了。”我想也没想,其实我知道她在问我要哪一句话,我却很难启齿,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因为毕竟已经很多年了,我竟真的一直很吝啬这样一句话,只是三个字而已。

    “又来了,死性不改,去吧。”她已经习惯了我的脾气。

    “恩,那就这样了,拜拜。”

    “拜拜。”

    挂断电话,我径直走到后门,点上一根烟,那带来的一盒南京早已经弹尽粮绝,现在的我,手里夹着Player,想着从前的很多很多,推开门,看见黑夜依然在飘着雪,却不是那晚的那种轻柔,而是在狂风中挣扎着破碎,尚且没有落到地上,便已经差不多飘散了。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想法,也许感情也会像在暴风雪中挣扎的雪花一样,任凭现实左右摆弄后,最终还是要落到它该落在的那一点上,只是那一点,有可能是大地,有可能是窗台,有可能是树枝上,却也有可能落在冒着热气的烟囱口,而瞬间灰飞烟灭。

    这时候,Green路过我身边,朝我打了个招呼,说:“怎么在这一个人抽闷烟呢?想家了?”

    我笑了笑,说:“还好吧。”

    “国内现在SARS挺严重的,打个电话回家问候一下吧。”

    “已经打了。”

    “下个月就要有另一批新生过来了,到时候和我一起去机场接人吧,听说女孩不少。说不定能找个老婆的。”

    “呵呵,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4年了。”我笑着和Green说。

    “是吗?那很不错啊,加油啊,能这么多年不容易,我还真没见过几个能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的。努力努力,早点回国吧。”

    我点点头,Green寒暄了两句就去了,我手中的烟也燃到了最后,那印着Player字样的地方已经在火星的边缘,我只要再吸一口,便能将它燃烧掉,突然间想到了痞子蔡的《懈寄生》,当方荃在菜虫的10根烟上写下那10句话,终于将那个麻木的小子召唤去了台南。而我却不知道,这每一根烟上的Player字样,能不能最终将我变成一个真正的Player,和生活做一场生动而复杂的游戏,哪怕用尽我所有拼搏的力气……也许,真的会有那么一天……

    《Spadina地铁站》Chapter3-1

    ()尼亚加拉大瀑布

    在我的印象里,瀑布是液体最完美的表现体。水永远是温柔的,尽管它也能将人淹死,但是在所有人概念里,相比想到水,总是想到阴柔的方面,不像火焰来的炽热些。然而,瀑布却将水的温柔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现了出来,那是一种刚强。站在它对面的我,这种感觉更加的浓烈。

    经过近3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了这个向往了很久的地方。早在来加拿大之前,学校给我们的日程表上就提到过,来到这里第二天便会前往尼亚加拉大瀑布观光。起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觉得有些印象,因为突然间想到了从前电影里亚玛逊丛林里的大瀑布,那样的美丽。但是仔细想了想,尼亚加拉似乎并不会是我想像的那样,在茂密的丛林里拨开一片荆棘而突然展现在眼前的一片水声。因为尼亚加拉是在多伦多的郊区,那里不可能有热带丛林,只会有高楼大厦。而真正到达了这里以后,就发现我的猜测果然正确无误,当驾驶员告诉我们已经到达了目的地的时候,心里总有些不大相信。看着窗外的景象,充满了城市化,感觉会破坏了瀑布那原应拥有的美感。可是真正站在它眼前的时候,这种失望的情绪立刻跑到了九霄云外。

    那瀑布是如此的壮观……

    大瀑布分成三个部分,分别在一条深深的峡谷的两边,而峡谷对面就是美国的边境,通过一条公路桥便可以到达美国,瀑布有2个部分是属于美国的,而属于加拿大的却只有一个。然而不论是哪一个部分,都是一样壮观的,只是美国那两部分看起来比较的遥远,而加拿大的这一块却是可以走的那么的近。我们一行人分成几块,奔向了最靠近瀑布的那片地方,尚没有走近的时候,那激扬而起的水雾已经将身上的衣裳淋湿了,虽然身在零下数度的气温下,还淋着雨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因为寒冷而产生的退缩情绪,反而更快的向目的地走去。站在那条栏杆边缘,看着下面的水流湍急,有种很振奋的感觉,那水狂奔向百米的悬崖,然后倾泻而下,越过那对人类来说足可以粉身碎骨的距离,在最下方的湖水中崩毁。这一切长年不休,不停的在每个来过这里的人眼中呈现,也许不同的人看到这片景象会有不同的感觉,而它的雄伟却是没有人可以怀疑的。我凝视着四周我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每个人,他们眼中的神色千奇百怪,有的震骇,有的木然,有的欣喜,有的失望,有的感觉很感慨,有的则是无所谓,有人眼里的神色很振奋,也有人一脸的疲劳而面色难看。

    Kyle突然提议去吃点东西,他的眼神最为疲惫,也许是旅途劳累,又缺少睡眠的缘故,他看起来比其他人要累一些,其实不是所有人都如我这样振奋,回想起来,今天早上的水面虽然只有不到2个小时,却是非常有效的,至少我不会像现在的Kyle一样没精打采。而他提出来的已经显然很多人都赞同,一群人决定先去填五脏庙,然后再回来被瀑布继续震撼。

    离开前,又回头看了看栏杆下的水流,突然间有种想要跳下去随波逐流的冲动,急忙一巴掌拍在脑门上,使得自己清醒了许多。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有这种无聊至极的想法,于是赶快将它抛到脑袋后面去,却惊出了一身冷汗,再一看身上,已经全部湿透,瀑布激荡上来的水雾已经将整个人都淋湿,这不像是在淋雨,因为淋雨的时候你知道是在淋雨,那种感觉是激烈的,那种水流落到你身上的感觉也是清晰的。而当站在瀑布边上的时候,那漂浮的水雾却是那样的虚无缥缈,你感觉不到它落到你身上,却又在顷刻间将你淋湿,直到一阵寒风吹来,你才会从颤栗中被从它的魅力中拉回来,而面对着眼前寒冷的事实。

    我跟在队伍的后面,而风却丝毫没有被前方的人挡住分毫,那种风虽然并不急,却是无孔不入,像是长着眼睛的尖刀,穿越每个能穿越的缝隙,而刺在身上最害怕寒冷的地方。那种感觉并不像割伤一样撕裂,却比之更让人受不了。我抹了抹头发上的雾水,打了一个寒战,看着前方的人们,都弓起了腰,经不住寒冷的侵袭,想要尽量保持身上残余的体温。可这时候一个不一样的身影走过我眼前,那是个白人女孩,穿着短袖T恤和牛仔裤,大摇大摆的从我们面前走了过去,头也不回。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了,也不知道谁骂了一句:“我操,那是人吗?”于是大家开始议论开来,我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着那个女孩越走越远,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似乎是瀑布先前的壮观,和现在遗留给我们的寒冷以及这个女孩的那种在我看来近乎不要命的精神在脑海中强烈的碰撞,产生了一种我也无法正确形容的感觉。那是一种一丝的激动,些许的刺痛,少量的快乐,很多的寒冷,等等中和而来的感觉。我突然间发现我的文字水平如此欠缺,竟然连一种心情都无法描述。然而后来的某天,当我和一个网友谈论到这件事的时候,他告诉我真正埋藏在心底的感觉是无法用任何形式表达的,那感觉只有自己心底清楚。

    我一直都无法理解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但是我一直坚信文字是伟大而深奥的东西,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是文字形容不出来的,所以说只有看不懂的文字,却没有文字形容不来的东西,哪怕是复杂到几乎无法理解的心情。

    只是我的功力还不够而已……

    我们一帮人在瀑布旁边的旅游街上来回游荡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在一家Burger King快餐店里解决饥饿问题。因为每个人都该在国内吃过麦当劳,所以在这种同样形式的快餐店里找吃的,要比看那充满密密麻麻字母的菜单更让人有成就感。因为我们只要告诉收银员我们要几号套餐就可以了,想必将1-10的阿拉伯数字用英文说出来应该不会难到我们这帮留学生。而事实确实没有难到我们,因为几个人都吃的饱饱的出来。还借着餐厅里充足的暖气将身上的衣服烤干掉,驱散了一身的寒冷。也许,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家快餐店才是加拿大第一个让我们这帮少爷和大小姐获得温暖的地方。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却不知道会否有人和我一样想,毕竟我一直以来都觉得我总是和别人不大一样。

    走出快餐店的时候,突然发现大家都没有再回到瀑布旁边的兴趣,也许是寒冷的驱使,所有人现在只想找个温暖的地方消磨时间。而天色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原先还时而出现的太阳,现在干脆躲进了黑色的云里,再也不肯出来奉献它的温暖。这样的天气让人有种扫兴的感觉,方才大瀑布给我的那种震撼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因为早在国内的时候,我便一直都很讨厌下雨的天气。因为每次下雨我总会赶上倒霉的事,初恋女友的分手是在雨中;小学升初中的考试成绩下来那天是下着雨的,而我的分数比我期望的学校录取分数线少了50多分,满分也不过200多;初中升高中的中考结束那天,晴朗的天气突然雷声轰隆,我拒绝老妈的接送,一个人淋着雨走了3个小时才会到家里,之后的成绩想当然的又是落榜了。来加拿大前第一次签证申请被拒签的那天,虽然我人在北京,而老妈告诉我南京又下雨了。我和阿月4年时间唯一一次短暂的分手也是在雨天,虽然之后不久便重归于好。

    想到这里,我发现我独自一人站在一个大型游戏厅门口抽着烟。而所有人都已经躲进游戏厅里取暖。看着眼前的人来人往,一种叫做思念的感觉无法抑制的涌了上来,我努力的想要将它继续掩藏回心底,却像大瀑布顶上的水流无法控制自己落下万丈深渊一样徒劳无用,它们的结局是落下深渊而摔的支离破碎再融入新的生命中去,而我却要抗着这股感情站在寒风中抽着我的“南京”烟,so funny, huh?

    Kyle和大飞走了出来,大飞是不抽烟的,这点我自从昨天晚上在汽车上认识他的时候便知道。他不仅不抽烟,而且对烟味过敏,一闻到便要不舒服,闻多了便会咳嗽,而Kyle是抽烟的,他手中的那包“骆驼”还是方才我陪伴他去路边的小超市里买的,因为他对他的英文实在没多少自信。他点上烟,站到我身边,伸出右手,摊开手掌,掌心里是一个硬币,仔细一看,不禁有种怀念的感觉,那是一张5角的人民币硬币。

    “这是哪里来的?”我问他。

    “刚才买烟的时候,收银员找给我的。”他说的轻描淡写。

    “什么?!”我和大飞同时惊诧起来。

    他于是又从口袋里拿出另外一个颜色差不多的硬币,我拿起来看了看,那是一个1分钱的加币,大小和5角的人民币差不多。

    “这就是为什么。”Kyle这么说着。我和大飞同时笑了起来,而Kyle也跟着开心的笑了,他将那5角硬币收进口袋里,嘟哝了一句:“Lucky Money.”我们都笑了,我发现他的英文并不如我想像的那么糟糕,甚至可能比我还要好,因为至少我没有想到这个词。而大飞却在这时拿出了他的数码相机,要我们帮他照相。于是我们三个人各自用他的相机在这条旅游街上照了一张单人照片,却没有照下合照,我不知道为什么,总之那时候,我们三个人都没有想到要合影。照完相后,大飞将他的相机收起来,便匆匆跑进了游戏厅里去了,临走不忘丢句话:“我靠,吹着风还要闻你两个的烟味,真要命。”

    ……

    我和Kyle都无语,而在大飞进去的同时,一个白人和他擦肩而过,走到我们旁边,掏出一根烟,看了看我们,说:“Can I have a lighter?”我将我的ZIPPO递给他,他利索的点上烟,并将火机还给我,深深吸了一口烟,问我们:“Where are you from? Korean?”

    China.”我回答他。

    It’s nice, boy. You guys coming for study?”他抽着烟,和我们聊着。

    yes, for university.

    Which one.

    I’m not sure, I take the ESL course right now, university is on its way.”我惊讶我的英文程度,因为我不但能清楚的知道他在说什么,而且能自然的回答他,却不像Kyle一样在一旁干抽着那呛人的“骆驼”。

    I see, great. You coming here for tour, right?”他又问着。

    Yes, school trip.

    I’m coming with my children, they are playing right in there.

    Really? Have fun, huh?

    yep, not bad.”他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根烟,递给我,说,“try this, Canadian. Get rid of your Camel.”他指着Kyle手中的“骆驼”烟盒说。

    我笑着谢了谢他,Kyle也笑了,虽然有些牵强,但我看的出来他听懂了这句话。那人将烟头扔掉,朝我们挥了挥手,说:“Have fun in Canada, and be less smoking.”说完,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游戏厅。

    这是我第一次与本地人交谈,当我回到我们那群人中间的时候,大飞还戏谑的说:“英文不错,还混了只烟抽。”我笑了笑不置可否。但是我知道这只烟对我的意义并不一般,特别是他最后那句be less smoking。直到我们一群人重新爬上学校的校车的时候,我还在回顾和这个白人男子的对话,不仅仅是在确定我说话时候没有什么语法错误,而是在回忆他那句have funbe less smoking。这是种祝福,我从一开始就认为那是祝福,而不是提醒,因为走过昨天晚上的那条寂寞公路;之后为了抽只香烟而冻的脸色发青;以及今天被瀑布的震撼和对天气的失望,我几乎肯定我无法在这里真的能“have fun”,而“be less smoking”似乎有那么一点可能性,因为这里的烟真的很贵。之于这些想法,我更加确定那个男人给我的是祝福,而不是提醒,因为祝福往往是无法轻易实现的,就像现实永远和我们所想像的有区别一样,只是区别有时候大,有时候却非常细小。汽车启动了,宣告今天的观光就要结束,而我们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瀑布前再多看一眼。因为那实在太寒冷,经过那场寒冷,我们已经失去了刚刚下车时候那种生猛,更多的是一些退却。坐在颠簸的车内,手拿着那支烟,看着过滤嘴附近的商标,上面写着“Player”。我意识到这可能就是商标,这烟的名字就是“Player”。于是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日,我便是抽着这种烟来过活的,直到我突然间发现一些别的什么事……这是后话,还是要留到以后再说。

    《Spadina地铁站》Chapter2-2

    学生宿舍依然如我所想像的那样狭小,这是做了20年学生的经验。没有任何一个学校的宿舍是宽敞而明亮的,有的只能是灰暗和狭窄。也许事实并不是真的如此,而是人心在作怪。想到这里,不禁回忆起了在北京新东方学习英语的那一年,那个狭小的空间,却挤满了4个人。第一学期的大飞,也是我所提到过给我此生第一个震撼的家伙,他喝醉酒真真切切的为现实而狠砸宿舍的桌子的时候,整个宿舍为他叹息,当时的我,也已经迷迷糊糊的倒在了床上,耳边传来的也只有一声声的砸桌子的愤恨声,和大飞强忍住不失声的男儿痛哭。大飞是个男人,虽然他只比我大上一岁,而自始至终我都坚信他是个男人,因为他所经历过的那种彷徨和悔恨,是我在几乎两年之后才真真正正感受到的。这里是后话,留待以后再说吧。

    除了大飞,尚且有挥金如土的胖子,现在已经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待了一年的时光,也早已经失去了联络。还有那个如我现在所见的Tony一样年长当时的我们很多的那个教师,因为进修的关系,和女朋友来到北京学习外语,而那时候我一直不能和他相处的十分投缘,就像现在的Tony。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关系,总是有那么一道沟壑逾越不了,不过却能清晰的把握到他们的想法,其实,面对生活,任何人的生存或者思考方式都没有过错,因为我们有各自不同的道路和不同的目标。这样的时候,那么出卖了身边的人而达到自己的利益其实也不为过,只是人们太善于放纵自己而对别人苛刻了而已。而胖子,那个老师都已经不再联系了,尚且只有大飞还一直在网络上保持着平淡如水的交情。

    当我拿到我宿舍钥匙的时候,才刚刚从新东方的回忆中走了回来,捧着那银色的钥匙,方才知道我真正到达了一个可以安静入睡的角落,也算是为这接近15个小时的旅途划上了一个句号。而真正的生活便要从明天睁开眼睛的一刻开始,想到这里,久违了的那种兴奋才真正走上心头,浮出水面。将两箱行李搬进屋子里,心里有些欣慰的感觉,因为房间里并不像宿舍外走廊上看来而显得那么狭小,其实还是很宽敞的。一张高低床,两张书桌,一个柜子,简单的摆放着,尚且还有大约3个平方米的空间足够我活动。比较起来,确实比新东方的宿舍要好很多,至少这本是两人居住的屋子,现在只有我一人。我知道我向来是喜欢独处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自己也并没有掩饰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我并不是能对人完全守口如瓶的家伙,心里的想法,多数是憋不了多久的,便需要找个人来倾诉,而在国内的时候,这个被我倾诉的人,很自然的便是阿月。她总是能理解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决定,每一个想法,哪怕那想法有悖于她的,她也从不否认,只是将她心中所想告诉我,让我自己去定夺。她一直以来都如此宠惯我,我更一直以来为有她这样一个女孩而深感上苍的厚恩,直到有一天我亲手将这最宝贵最心爱最仁慈的恩惠彻彻底底的打碎,我的一场春秋大梦才如梦初醒。

    想到了阿月,便将行李箱打开,将上面杂碎的衣物等等全部倒出来,而从衣服与衣服之间翻出了那个精心呵护的相框,还有端正的裱在相框里的那张照片。黑色的相框,简约的感觉,咖啡色照片里的女孩手拿可乐罐子正在向我微笑。抚摸这沉睡在行李箱中15个小时的相片,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使劲的摇晃脑袋,不让从前的那些情景侵入脑海之中,我并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有种本能的不想在这样的情景下回忆她的缘故。突然想到了Tony那一叠厚厚的照片,和我这仅有的一张她的艺术照比较起来,确实是厚重很多,更实用很多,因为他的那一叠照片中纪录下了她的那个女孩几乎所有的表情,快乐,调皮,生气,忧郁,漠然,惊愕等等等等……而阿月带给我的表情,永远只有那个甜甜的微笑,也许她真正的表情,都是刻在心底深处的,因为我们已经共同度过了4个春秋,而Tony和他的女朋友,只是出国前数月才刚刚认识的而已。Tony带着热恋离开他的女人,这是痛苦的,而我和阿月已经走过了动荡,走过了激情,走过了许多东西才有了今天,我想,我比之Tony是要好些的。所以,我更不能让人觉得我其实比他还要难过。

    因为我和阿月才刚刚从我在北京的分别中再聚了不到一年,便又再一次经受了这样更长,更远的分别……

    将相框装好,放在桌子最显眼的角落,又贪婪的凝视了一会,开始寻找另外一样东西——烟。翻出临行前从老爸那里抢来的一盒南京,拆开包装。拿出一支烟,正要点燃,舍监敲门进来了。看着我手中的烟,笑呵呵的说:“刚才忘记和你们说了,加拿大学生宿舍里是禁止吸烟的,违反者将受到250-5000加元的惩罚,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不要在宿舍里吸烟。”

    想到这里,不禁觉得好笑,且庆幸,250-5000加元并不是个小数目,那代表了1500-30000人民币的数额,为了一支烟而已,我不想踩这样严重的地雷。于是,我走出屋子,好在宿舍楼的后门与我的屋子非常的近,推开后门,我走了出去,却一遭到一阵寒风的恭迎,我这才意识到我将外套脱在了房间里,便急急回去拿外套。正准备拉门的一刻,却愣在门前半天说不出话来,因为我突然发现这后门在外面是没有拉手的,厚重的木门严丝合缝的嵌入到门框里,根本没有着手的地方可以将门从外面打开。这时,我不得不佩服设计者的构思,或许,这里的门便都是这样的也说不定。四周看了看,昏弱的灯光下并没有找到有另外一个门的迹象,又不想绕过宿舍楼一圈,再由前门进入,于是迅速点上手中的烟,希冀那烟草的燃烧,可以驱散我这穿着背心站在零下数度的户外吹风却只为了抽支烟的傻鸟。

    然而事实正如我意料之中的那样不可靠,站在风里的我发现烟草那点温度根本不能抵挡这里的风。看着火星一闪一闪的在眼前跃动,忽然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笑自己这白痴加三级的举动,为了抽支烟而将自己锁在了宿舍楼的外面,还是别的什么,总之,一边强忍住右手的剧烈颤抖,一边在风中将这一支烟消灭干净,并以奔跑的速度由前门钻进了宿舍楼里。站在暖气片旁边,缓和了很多,这时候,一个学生摸样的人走了过来,看着我的脸,笑了起来。说:“外面冷吧,你脸都青了。”我下意识的摸摸脸皮,笑着说:“真他妈冷,在北京时候穿着背心还淌汗,到这来一下就栽了。”

    “这里天气就是这样,到5月份才会真正暖和起来,习惯了就好。”

    “恩,妈的,为了抽支烟,狗命都不要了。”我这么咒骂着。

    他愣了片刻,说:“宿舍里不能抽烟的,John和你说过了吧。”他口中说的John就是方才那个差点将我逮捕的舍监,其实他是个很和蔼的家伙。

    “说了,我刚才差点就被抓。”

    “呵呵,以后别在屋里抽了,要抽在后门外抽吧。”

    “我刚才就是想去后门外抽,结果把自己锁在外面的,天知道这破门不能从外面开。”

    这小伙听了哈哈哈大笑,说:“习惯就好了。慢慢来吧。我先走了,你们新生还有许多事要办,我得忙去了,回见。”他这么一说,我才反映过来,他很可能并不是学生。想起我方才一顿咒骂,心中又是一阵好笑,但是话都骂出去了,想要收回也是不可能的了,也就将就着吧。

    在暖气片前暖和了一会,觉得好受了点,于是重新回到屋子里,将东西该收拾的全部整理完毕,长吁了一口气,看看手表,已经是凌晨进3点钟,听见门外走廊很多人在说话,于是便走了出去。发现很多生面孔和刚在飞机上认识的朋友都聚集在一起,说着什么。看见我出来,一个漂染过白色头发的小伙操着一口纯正的东北口音问我:“你哪里人?”

    “南京。”

    “南京?这里有南京的,不过回国去了,就快回来了。好像是Micheal。”

    “和我一起来的也有个南京的小伙。”

    “是么?叫他出来啊,一起聊聊,和你们说说五湖的情况了。”

    说到这里,却正好看见Rich从屋里走了出来,于是叫了他过来。一群在那里聊了很久,也认识了不少所谓的老生。老生是什么?老生就是比我们来的早一些的学生,虽然很多“老生”只是比我们早来了两个月而已。但是人家已经是老生,而我们这些刚刚落地的家伙,很自然的就成了他们口中的新生。聊了以后才知道,刚才那个在暖气片附近听我牢骚的小伙,确实是学生,却和普通学生不一样,他叫Green,是学校选定的副舍监,既是学生,在周六周日同样负责男生宿舍的管理。用那个漂染头发的哈尔滨小伙的口气说:“他人挺不错的,有什么事给他个面子吧,别在屋子里抽烟。”这个小伙名叫Brent

    而那个和蔼的John在他们口中,是如此形容的:“他啊,老好人一个,不用管他,没事他不会找你麻烦,你别太过分就行了。”

    聊了许久,看的出来所有人都累了,也了解了学校的一些初步情况,也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东西。由于明天有一大早,学校还要带所有新生去尼亚加拉大瀑布的缘故,所有都觉得需要好好睡一下,也便各自离开了。临走时候,还有个又瘦又高的操南方口音的小伙叫我到他屋子坐坐,我看了看,他与我其实只是对门,便回答说算了,明天早上还要早起。便没再去他屋子逗留,回到宿舍,把门锁上,坐在床边,将整个屋子环视了一遍,已经整理的足够干净了。看着桌上的烟,笑了笑,将它扔进抽屉里去。看了看手表,凌晨6点,关上灯,钻进被窝,一阵寒意又侵袭了过来,不知道是从何处来的那股寒意,打了一身哆嗦,翻过身,将被子裹紧一些,由于太疲劳的缘故,忽然之间就睡了过去,直到早上Green前来敲门的一刻……这一夜睡的还算安稳,我这么想着,看了看手表,早上813分……

    《Spadina地铁站》Chapter2-1

    多伦多的寒冷

    凌晨1:30分左右,推着两箱沉重行李的我,随着一批人潮挤出机场大厅。刚刚走出自动门的一刹那,唯一的感觉除了寒冷,也只有寒冷,那种寒冷是突如其来的感觉,就好像炒菜的时候突然被滚烫的油溅上脸颊的刺通一样,是那样让人抓狂。四周来去匆匆的人们,似乎早已经习惯了这寒冷,只是专注的忙碌着各自的事情,帮运行李的小工为了微薄的小费,热情的帮我们一批10多个人搬运行李。,并主动将我们用一元硬币押来的行李车送还到原处,而那本该退还的一元硬币,很自然的也便留给了他。毕竟,这是加拿大,而不是中国,在中国,兴许你不会遇到这样积极的搬运工才对。然而尽管这样,寒冷的感觉依然无法驱散分毫。恐怕这所谓的寒冷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从北京20多度的温度直接踏进温度零下的多伦多,而更深刻的是在每个人的心底,只是有些人发觉了,有些人只是麻木罢了。

    大家将行李统统扔进一辆专门负责运行李的小型集装箱卡车里,接着,分别坐上了学校为我们准备的两辆接送的车里。最后登上车的是我,不经意的回头看了看机场大门,它依然不停的一开一合,迎接着每一个进进出出的人,不论你是乘客,还是为了小费奔波的搬运工。突然有种奇怪的想法:天知道我在加拿大的生活会否如那门一样公平,无论你是高官达贵,还是下等良民,都是那样,一开,一合……

    然而时间并不允许我有胡思乱想的余地,在所有人的催促下,最后一个登上车的我,关上车门,车开动了,向着目的地进发,那是这所学校的一个分校区,据说非常的大,非常的漂亮。可是坐在车里的感觉却丝毫没有在飞机上想像中的那么兴奋,反而有些许的失落。环顾四周的朋友,大多数人的眼里却射出不可抑制的兴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和别人会有不同的感觉,也许是性格使然,20年来,我的确很少为什么事兴奋或激动过。坐在我身边的是个北京小伙,大飞,也许是巧合,2年前在北京新东方学校读书的时候给过我震撼的那个天津大哥,一样也是叫大飞的,于是便对眼前这个大飞产生了多一点的兴趣。红黄相间的头发,很明显有染发的痕迹,有瘦又高的身板,总让人觉得不大习惯,因为他的高度总与他的体格有差别,觉得单薄了许多。他的衣着倒也简单,一身运动男孩的打扮,立时让我对他的年龄产生了兴趣,兴许他比我尚且小上个把岁也说不定……

    接下来的思绪就围绕着身边这许多刚刚认识了13个小时的人转悠,同是南京人的Rich;是江苏人却来自常州的Tony,还有河南的Kyle,等等。当心神被束缚在这些人身上的时候,眼前闪过一阵光芒让我拉回了我的思绪,那是高速公路上路灯最常有的亮度,高高的灯杆,昏黄的灯光,照着眼前挡风玻璃外那望不到尽头的公路。那路看起来似乎笔直,其实却是天南地北的绕着弯,为的是能到达目的地,却又不错失每个能够退出高速的出口。这便是高速公路一直以来在我印象中的感觉,虽然可以高速行驶,其实却永远是多跑了那许多公里……

    远方的景色一直一层不变,车里的人声也是永远千篇一律,总是大家互相询问的对话,包括领队负责接人的老师的嘘寒问暖。这些于我来说,倒不如车外的黑夜更吸引人。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望着窗外天空的黑色,结合了射在眼里路灯的明亮,有种很讽刺的对比感。那种相互冲突的对比,有时候能让人抓狂,有时候却更容易让我平静。突然间才发现,原来从北京机场到达多伦多机场的这14个小时里,心情一直是没能平静的,虽然在飞机上的我,话并不多,似乎是怀有一腔心事的嘴脸,这是Tony后来告诉我的。在飞机上,他坐我身边,还将他刚刚交往的女朋友的照片拿出来让大家欣赏,这“大家”其实除了我,只有我那个小老乡Rich而已了,因为只有我们3个人是坐在一起的。那时候的Tony,总觉得有点小男生脾气,后来一问才得知,他竟然已经年过23岁,是个典型的中国当代大学生。其实我这样看错人的年龄已经不是一两次的事了,当年的大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尚且猜他有二十五岁,其实他真正只大我一年零4个月。

    车转过一个环形道,改变了方向。我这人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方向感,所以根本不知道这车是向南还是向北,我只知道车的目的地是一个叫Bowmanville的小镇,那是这所学校分校的所在。突然间,我意识到我这人竟会那么在乎事情的终点,原先的我一直以来都以为我所真正在乎的是一件事的经过,阿月也曾经这么赞同过我。可是,当这车在几乎没有别的车的告诉公路上七拐八绕的时候,我竟发现了我这样的一面。虽然是发现,我却很迅速的又将这想法抛在脑后,我便是如此的一个人。经常有些奇怪的想法,却又在瞬间将那想法驳回,甚至动笔批判一番,有人说我这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又有人说我这是在进行一种叫做“寻找真理”的无限伟大的思考。后者的想法我大多情况下是不承认的,因为我不是尼采,没那么高的抱负与理想,更没那么深的认识和思考。所以,就权当是我自己和自己过不去的一种“自虐”行为吧。

    想到这里,我忽然发现四周都安静下来了,无论是老师,司机,还是身边的朋友。就连车里收音机的声音也小了起来,也许是司机发现了车内渐渐变了味的气氛,所以刻意调整了音量。如果是这样,那这名司机一定接送过不少从国内蜂拥而来的留学生,而且绝对不仅仅是我们这个学校的学生。在这一片安静声中,我又听见了TonyRich的说话声,回过头去,发现Tony又将他那袋照片拿出来翻看。呵呵笑了笑,也没再多说什么,可突然间脑海里却有一个场景闪过……那是在火车站,站在正在缓缓启动的火车里,看着窗外三个身影,一个低着头哭泣的女孩,一个虽然强忍着泪水却于是无补的小子,一个左右搂着这两个哭泣的人的小伙向我伸出拇指。心里有种莫名的抽搐感觉,而当这感觉即将消除却还未消除的那一刹那,又一情景在我脑海中重现,那是北京机场的边防站,我提着小行李包奔跑着追逐即将出关的队伍,因为我遗失了机场建设费的存根,而不得已让老爸又去买了一张。当我走到尽头的时候,回过头去,用我一直以来自信过人的视力,望向站外的人群,清楚的看到那高大挺拔的男人双手抱胸看着我,身边的女人远远的向我挥手。

    这一切情景我本以为会在飞机上侵蚀我那13个小时的飞行,却没想到它们竟然整整迟到了13个小时,直到我走出机场,做上接待的汽车,飞奔在这充满寂寞的公路上的时候,那些景象排山倒海一般的砸了过来,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而另一种突然而来的渴望,让这种难受的感觉愈演愈烈。

    我好想抽只烟……

    正在这种多重的煎熬袭击着意志的时候,眼前的景色又再变了样,由原先的笔直单调的高速公路,突然转为了乡间小路。看着黑夜中的小城镇,虽然不清不楚,却依然有种让人定心的感觉,顿时让心中被反复煎熬的烦躁渐渐的消退了下去。我木然的望着窗外,想要在昏暗的实现中寻找那种更加宁静,更加让人安心的感觉,却无功而反。我意识到现实虽然残忍,但它也一样很仁慈,它总是在你即将绝望的时候拉你回来,却永远不让你产生对它的依赖,这便是我为什么想要在窗外的景色中寻找更温暖的感觉却一无所获的原因。虽然这看似有些像在戏弄人,可是我心里最深处明白,这正是现实的公平所在。也许过分公平的事物便代表了现实,而现实往往又让我们联想到残酷这个词。所以我们总是在面对公平的时候而不知道感激,却总是怪责它的无情与残酷……

    幸而我早早的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我才庆幸我能活到现在,因为如果我没有这样的觉悟,可能我在顶着我这喜欢钻自己牛角尖却又更喜欢回头反咬自己一口的家伙,早已经在这几年生活的洪流里灰飞烟灭了。不为别的,只为那曾经一文不名的理想,也许,现在看来,那理想是其实只是幻想而已。

    我曾经是想要做一个吉他手的,一个音乐人,一个歌手,一个作曲家,一个唱片制作人,一个任何和音乐有关的人。因为我知道音乐是我生活中唯一能满足我所有需要的事物,我开心,悲伤,兴奋,消沉,愤怒,平静,迷惑,坚定,等等等等,音乐都能满足我不同心境不同环境下的需要。就为了这点,我曾一直想要将音乐继续下去,继续一生,一辈子,直到我有一天忘记哆睐咪是怎么排列的的时候才会作罢。但是事实告诉我想要将一件事坚持一辈子是多么的困难,那已经超越我这个年龄所能承诺的范畴,现实将我的梦想扼杀在了“放弃”的眼皮底下。

    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的路。而今天真正踏上了异国土地的我,丝毫没有当初拥有第一把吉他时候的兴奋。现在的感觉,更多的是一种淡然。也许,是因为我为了走出国留学的路,而放弃了太多太多的缘故。我甚至到了这一刻依然在怀疑我选的这条路会不会是一条正确的路。而答案至今我仍然没有找到,但不论答案对我来说如何,其实并不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摆在我眼前的现实。现实是什么?现实就是我已经离我的家人149800公里远,而这一长串数字之间的,都是那深不见底的太平洋的海水。现实还有什么?现实还有就是我背负了不知道多少毫升的泪水和汗水才踏出了这一步,我的左右两只脚都已经站在了加拿大的土地上。

    一切都只能证明,我再没有退路可走……哪怕将是要面临千刀万剐的炼狱,这条路我都必须走过去,哪怕爬过去也好,我也无法回头……

    突然间,发现车已经不再行驶,四周由宁静又转为吵杂,大家都从先前的沉寂中醒了过来,因为我们到达了目的地。

    拉开车门,迎面而来的风将我吹醒,将我从先前那一阵内心的澎湃中重新拉回到了现实里,环顾了四周,很久,很久,却从头至尾只有一种感觉:没有了灯,这里的夜好黑……

    《Spadina地铁站》Chapter1-2

    走下TTC  Bus,看见那幢孤独的房子,其实,那房子并不如看似那么孤独,只是房子大了,人住的少,也便觉得孤独了。或者说,房子里住的人虽多,却都怀着颗孤独的灵魂,那么这房子也会变的孤独。更或者,站在屋外的我,心里的孤独已经将所有的感情涵盖掉,所以,看在我眼里,这房子哪怕是个娱乐场,也是那样的孤独。有这么多或者,我已经想不出到底是为什么这房子从外面看那么的孤独,也许,只是我个人意识的混乱;也许,我以上说认为的“或者”其实都是相互并存在这间房子里的,那这房子就变做孤独中的孤独了。这是我的推理……

    走上窄小的楼道,我们的屋子是在二楼,这里是我们租赁的Keele St.上一家Apartment,由于学校宿舍住宿到期的缘故,而且我们也不想在学校那狭小到让人窒息的宿舍继续待下去,于是我和几个同学在这里合租了这样一套Apartment的二楼。虽然只是二楼,整个实用面积已经比我在国内的家还要大,三室一厅的基本结构,让四个人有很充足的空间释放自己的感情,也许,这房子这么大的唯一好处,便在这里了。打开房门,正对面的厨房里出现一个身影,正在灶台前忙碌着。长长的秀发披在肩上,身上穿着居家用的睡衣,带着一幅眼镜,听见了开门声,转头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你回来啦。”权当是打招呼,又继续忙碌她手头的工作。看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心底突然间泛出一种温暖的感觉,虽然这温暖的感觉中间包裹着心痛,然而这股温暖却丝毫没有被削弱。也许是长久以来向往这种幸福简单的生活的缘故,以至于我每每看到女子在厨房忙碌的时候,总是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脑海中荡漾,不论那是否是我的女人,也不论那厨房是否是我家的厨房,总之这种感觉持续了很多很多年,一直到现在,也丝毫未见好转。

    她是耗子的女朋友,耗子是我在加拿大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在那间学校通过一种叫做CS的游戏认识了彼此,又通过彼此身边出现或者曾经出现的女人而熟悉,接着经过一次次的彼此安慰和支持、彼此批评和反对,最终一起住到了这间Apartment里,于是她,耗子的女朋友,也很自然的一起住了进来。

    她叫Kelly,而耗子也并不是叫真的叫耗子的,他叫Eric,只是大家都习惯了叫他耗子。

    我反手关上房门,并没有经过厨房,由狭小的过道走到客厅,向整间屋子的最尽头走去,那里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房间,而这时候,Kelly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Coco今天早上走了。”

    “哦。”我这么简单的应和着,脚步却停在Coco的房间门口。门是关着的,我下意识的敲了敲门,我听见Kelly在厨房忙碌的声音突然静止了下来。而我的敲门,是没有结果的,于是我轻轻的推开房门,看到的是空无一人的房间,只有Coco曾经用过的桌子还放在进门右手的墙边,也许房间里只有那张桌子从头到尾没有过变化,而其他的一切都因为Coco的离开,而瞬间消失了。

    Coco是个男孩,是我在认识耗子的同时,通过CS认识的另外一个朋友,谁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个女孩的名字称呼自己,每每问他的时候,他也总是说不知道,随便就用了。他这人总是让人感觉对什么都无所谓,整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什么烦恼。只要还有一台电脑,只要电脑里还有CS游戏,他便能每天保持笑容。而也同样是他才让我对游戏保持最后那么一点的信任。因为如果没有他和他的CS,也许现在的我已经将游戏恨之入骨。可是,他已经走了,去了大学。

    也许大家心里都明白,这间Apartment将是我们共同生活的最后一站,只是大家都不互相点明罢了。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只是在人生的众多十字路口彼此相识了,而当红绿灯重新跳回通行状态的时候,我们便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刻。这一点开起来虽然无奈,但是那是现实,活在生活中的人想要摆脱现实的束缚是何其的困难。至少我现在的能力,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残酷的。就像王小波曾经说的:

    “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

    区别在于,王小波说他在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所以他一直以为自己能永远生猛下去,而我偏偏便在二十一岁生日后的不久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我很难再让自己生猛。而我所表现在表层的生猛,只是我披着公牛健壮的皮,对着身边的人在耀武扬威,却在每个夜深人静,四周无人的时候,向现实俯首称臣。

    厨房里的声音又继续响起,我结束了在Coco屋子门口的沉默,关上他的房门。却在门与门框结合的一刻,我想起Coco昨天晚上对我说的话:

    “其实,我们都是同一类人,只是我们各自有各自面对生活的方式,其实没人会意识到,这方式,其实只是在掩饰。”

    在我记忆里,这是Coco唯一一次正经的说话,而这短短的一句话,却将我整个身心都震撼了很久。我一直以来都认为Coco的性格便是那样随和,我同样也知道其实每个人都会有失落,烦恼,沮丧,伤感,可是却几乎没看到过Coco有过这样的情绪。但他这句话,却让我意识到他其实比我更加善于“掩埋”,而我只是将那些情绪掩盖了而已……

    可是,Anyway……Coco has gone .

    我继续朝我的房间走去,却路过了房门大开的耗子和Kelly的房间,耗子不在。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总之却不是去送Coco,因为Coco走前很明确的表示不允许我,耗子,Kelly任何一个人去送他。我们答应了,所以,才会有今天从Spadina地铁站到Keele站的剧情发生。我现在才意识到,我只是木然的坐着地铁在多伦多绕了一圈,却又鬼使神差的在Spadina下了车,跑到了Chinatown 闲逛了很久,又从Spadina下车回到了Keele……这就是我从早上8点到现在的4:38分所做的一切事。

    我又想起了那位二胡先生的曲子,不由的一阵忧伤涌了上来,我知道这种忧伤是慢性病,而且随时随地都会发作,短时间里也不会有好转。每次发作都是毫无征兆性的间歇性发作,持续时间由30秒到30天不等。最长的一次是半年的时间,不过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了。但是我知道我这一次忧伤的发作一定不会很短,因为发生在身边的所有所有,都足以让我的忧伤持续很久,而将这一连串的事连接起来,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这次犯病会有多久,也许,会破掉先前的纪录也说不定,毕竟那个纪录现在看来很微不足道了……

    我终于走进属于我的房间,关上房门,房间感觉很昏暗,也许是百叶窗是合上的缘故,加上今天阴霾却没有雨的天气,整个房间里,除了安静和昏暗,再没有别的元素。或许还有点什么,那也是我内心的忧伤在作怪,而与整个房间的气氛无关。我说过我是个公平的人,所以我绝对不会拿我心底的感情去责备身边的事物,我唯一能责备的,只有我自己。

    站在房间里昏暗的空气里,有种窒息的感觉,我第一次发现人类是那么的需要阳光,不只是生理需要,更多的是介乎于精神层面上的需要。我走到窗前,伸出右手,拉动百叶窗的拉线,却感到一股脱力……拉到一半的百叶窗由于我右手的脱力飞快的又落了下来,伴随着一声我意想不到的惊天动的破碎声音,那对这房间的安静与寂寞无疑是粉碎性的打击。Kelly停下手中的事,从厨房跑了出来,推开我房间的门,正想要问什么,却和我同时注意到这一声破碎的来源,也无话可说了。

    那是个黑色的相框,原先静静的放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支离破碎的散落在我脚下。在一片片碎玻璃之下,那是一张咖啡色的艺术照,照片上的女孩手拿着可口可乐的罐子,正向我微笑,可是她的微笑却由于碎玻璃折射的缘故,被扭曲到不成样子,可是我依然能看的清楚她的微笑,因为这是习惯了多年的一种默契,或者说是一种感觉更好一点,哪怕我现在是个瞎子,这张照片上的每一个角落,都会清晰的浮在我的眼前,永远不会磨灭。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我擅自许下的承诺,但是,哪怕我没有承诺将这张照片刻在心里,而它却一直深深的嵌在我心脏最为脆弱的角落,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很轻易的撕裂我的心。或许这是我自作多情给自己的惩罚,或许这照片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活着的借口。

    或许,撕裂我的不是照片,而是照片上的女孩……

    那是阿月的照片。

    我小心翼翼的拾起碎片,放进塑料袋里,将那张照片拿在手上,凝视着,我知道我又一次被撕裂了,只是,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撕裂的感觉,所以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我撕心裂肺的痛。Kelly没说什么,去到厨房拿来了扫帚和簸箕,将地上的玻璃渣轻轻的扫掉,又径自回厨房忙她的事了。我蹲在地上,凝视着阿月的照片,突然间胸口传来钻心的疼痛,我被这疼痛扭曲了,不论身体,表情,还是内心。我用颤抖的手,伸进领口里,强忍着痛,将一样挂坠取了出来,放在掌心,凝视着那蓝蓝的挂坠,疼痛缓和了很多。我已经记不得是何时候开始,这个挂坠如同那左手腕上的手链一样经常不经意的刺痛我,我只知道,从那时候起,这两样东西就像是带着尖刺的手铐和枷锁,总是轻易的让我产生身心上无可比拟的痛楚。

    这个小小的挂坠,同样是软陶制品,是由非专业人士都能轻松自制的工艺品。而这个挂坠则更是简单,虽然简单,却也是最尖利的利器,可以撕开我身上每一寸血肉。那是一个纽扣大小的陶泥,上面深深的烧出一个大拇指的指纹,再没有别的花巧。从前抚摸着那个指纹,有种说不出的安慰与温暖。而现在,却仿佛触摸着烧红的煤炭,疼出了一身冷汗……

    那是阿月的指纹。

    我将一切都收拾好,点上一支烟,走回了厨房,看见Kelly的背影,随口说了一句:“耗子不在吗?”

    “恩,他出去了。一会就回来。”

    我没再多说什么,静静的走到客厅那一快硕大的玻璃窗前,看着窗外的Keele St.上车来车往,感觉平静了许多。

    Chris。”Kelly轻轻喊了一声我的名字。

    “怎么?”

    “你最近是否又在写小说?”Kelly问着。

    “是的。”

    Spadina地铁站?”

    “恩。”

    “加油写,我想看看。”Kelly说话的时候,头一直未曾回过。

    “好的,我会抓紧时间完成的。”

    “恩。”

    简短的对话结束了,我继续望向窗外,想起我这篇快要完成的小说,似乎有些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我不清楚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我知道那感觉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了排解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开始陷入回忆,我这人总是有回顾过去的习惯,而且每次回顾的都很久很久……那是一年零4个月之前,2003329号的晚上,多伦多时间……

    《Spadina地铁站》Chapter 1-1

    (一)地铁人生(序章)

    突然间发现,欧美很多电影都喜欢用地铁作为场景,而且大多都是动作片。以这样场景而描绘的影片,总是能获得很高的票房收入,一时间似乎地铁站已经成了罪恶和暴力的象征。甚至刘墉也曾在他的书中写到纽约的地铁站是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其实,地铁站没有必要非得背上罪恶的骂名,至少这里的地铁站,总是充满一种宁谧,祥和的气氛,甚至你说它寂寞也不为过。

    走下Street Car,突然间听到一声动人心神的乐音,有那么些孤独,有那么点凄凉,可以很轻松的挖开人的内心,将寂寞和悲哀一丝不留的宣泄出来,那是二胡的声音。我顺着音乐走去,映入眼帘的是稀少的人群和闪烁在人群中的一个身影。那是个中年先生,一身普通中国平民的打扮,带上一顶圆边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解放前的那批为数不多的艺术家。总是穿着破旧的大褂,带着圆边帽,系着白色的围巾,而眼前这位先生却是不系围巾的。我悄悄走上前去,停在他眼前,也许是演奏的过于投入了,他一直闭着眼睛深情的拉着他的二胡,并不因为眼前多了一片阴影而有丝毫的分神。走近他,虽然他始终还是旁若无人的拉着二胡,可看在我眼里的感觉却起了些微的变化,也许是走近了,便更能看清楚他脸上并不明显却纵横交错的皱纹。听着他的二胡声,我突然间很肯定的觉得他是个中国人,兴许是二胡在我印象中永远是中国人才拉的起来的乐器,而他所演奏的曲子,却不经意的和我的心绪产生了共鸣的缘故,外国人应该是拉不出他这样的感觉来的吧。

    那首曲子很忧伤,这是我对这首曲子的唯一感觉。我不知道我从前对音乐的那些感性认识现在都跑到了哪些角落,而我唯一能在他的二胡声中感觉到的,也只有忧伤而已,或许是他拉的太好,将忧伤的曲子纯粹忧伤化,让听众感觉不到别的任何感情,而盲目的被这忧伤的曲调牵着在记忆里来回踱着步子。又或许是他拉的并不好,以至于一首曲子里所包含的元素他没能完全的表达出来,而听在听众的耳朵里,只有最上面一层最肤浅的感觉,那便是现在我心底那一阵阵的忧伤。又或者另外一种可能,而且我觉得这种可能会占大多数,那便是问题出在听者本身,若你的心底埋藏的最深最真的感情便是忧伤,那么听到这首曲子,你唯一能感觉到的便是这些,如果你是个开心鬼,或许听来却能不自主的喜笑颜开。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位二胡先生一定是位二胡高手,因为所有人都能拉二胡,却不是所有二胡先生拉出的曲子都能让不同的听众有不同的感觉,也许阿柄可以,可是他在我记事前已经不在人世了。然而不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只能听到这位先生二胡声中的忧伤。我想我也不是个开心鬼,所以听着他的演奏,我不可能笑的出来,因为我的忧伤正在将我的眼泪向外面挤。

    二胡声停了,先生睁开眼睛,盯住我很长时间,却突然冲我笑了起来,我猛然发现他的笑容竟然和他的二胡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看着他的笑,我僵硬的脸部肌肉也开始舒展。我也笑了。我是个喜欢公平的家伙,我不会白听这么让人感动的演奏而最后一走了之,于是我慌忙找出我的钱包,从里面拿出一个二元的硬币,轻轻的放在他身前的琴箱里,很轻很轻,这表示我很感激他的演奏,因为换而言之,如果我是个街头艺人,若有个莫名其妙的毛头小子站在眼前听了半天音乐,却甩手扔下几个硬币拍拍屁股走人,那是种侮辱。如果是个外国小子,那更是种羞辱,所以我从没想过要做个街头艺人,不论我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我很要面子,这点我一直都很了解我自己,而且……

    我只了解我自己这一点……

    “请问您刚才拉的是什么曲子?”我用中文问这位二胡先生,因为我一直都觉得他是个中国人。

    他却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告诉我,他听不懂普通话。我笑了笑,用英文又问了他一遍同样的问题,他也用英文回答了我的问题,可是,我说中文他听不懂,他说的英文,我一样也听不懂,区别只在于他可能一辈子都没碰过中文,而我却是个不远千里跑到加拿大来学英语的留学生。所以他听不懂中文是正常的,也许他并不是个中国人,而我既然是留学生,还是特意留学在英语国家的留学生,听不懂英文就有些不大正常了。但是事实我确实没有听懂他所说的那首曲子的名字。

    Sorry, I cannot understand the word that you said with my poor English。”我这么说着。

    他看了看我,笑了笑,从放在他脚边的背包里去出一叠乐谱,从中找了一张出来,递到我眼前,我接过那张乐谱,除了满目看不懂的蝌蚪文以外,唯一能看懂的几个字是这么写的:

    二泉映月

    我笑了,把谱子还给这位先生,手有些微微的抖,我随口便问他:“Are you Chinese?”

    他接过谱子,小心的和其他乐谱叠到,放回到背包里,喝了口水,重新拿起他的二胡,看了看我,说:“Yep

    我向他会心的一笑,便头也不回的走下了下层地铁,身后的二胡声又再传来,只是那声音却和先前的不大一样,这声音,因为我的远离,也越来越远,直到我走到地铁月台的尽头,在地铁呼啸而过的声音中,已经再也听不见那悠扬的二胡声。我脸部的肌肉又一次放松开来,我笑了。

    也许在我的概念里,一个中国人听不懂普通话是很可悲的事情。而或许在那位二胡先生的概念中,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却不知道他方才拉的曲子便是二泉映月才是真正可悲的。这两种想法在我脑海中展开第N次世界大战,因为一直以来,我总是习惯了将一种思想灌输到脑袋里,再吞下另外一种思想与之斗争,从中得出结果的时候,我会有种难以言逾的成就感。而今天的这件事或许超出了我自我争论的范畴,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沮丧心情刚刚充满我整个大脑的时候,那一曲悠扬的二泉映月又响了起来,却不是在耳边,而是在我心底深处,于是乎那一股忧伤瞬间将原先的沮丧吞噬而取而代之。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深藏在我心底的忧伤竟是那么的浓烈……

    一辆地铁从我眼前呼啸而过,我突然回过神来,这已经是我错过的第三辆车,我环顾了四周,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站在月台上,耳边或者心底的二胡声也已经成了绝唱。能听到的声音,只有深而漆黑的地铁隧道里传来的风声;能看到的光亮,只有地铁站顶上日光灯的耀眼,和隧道里信号灯的闪烁。一束光从隧道深处渐渐投射过来,随之而来的是地铁将要进站的汽笛声,和铁轨与轮子摩擦而产生的刺耳嚣叫。

    一个银色的影子停三我眼前,随着一声铃声,地铁的门缓缓打开,我缓缓走进空空的地铁,左右看了看,一节车厢里只有寥寥10多人,而那种寂寞而沉闷的气氛,却是比之任何地方要浓烈的多,一个一头金发的中年白人女子靠在门与坐位之间的钢化玻璃上睡着了,一个一身HIP POP装扮的黑人伴着连我都能听到的耳机声在那里陶醉的点着头,打着拍子。一个秃顶的中年白人男子拿着报纸不停的翻着,似乎在找着什么。一个东方老人安静的坐在坐位上,两只手分别放在身边两侧的两只行李箱上,眼神木然的看着窗外的一片漆黑。一个白人年轻女子抱着手机在那飞快的说着一连串流利的英语,而且声音很大,可惜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也许是整个车厢里唯一能发出吸引我注意力声音的人了,因为除了她的声音,我耳边只有地铁行驶中发出的声音。

    我走到对面的门前,靠在门边,也望着窗外的一片漆黑,我发现原来那一片漆黑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伸手不见五指。我依然能清楚的看到另外一条轨道上的铁轨折射着车厢里灯光而发出银白色的光芒。由于速度的缘故,车外地上的一切,不只是那笔直的铁轨都成了直线,包括那真正看不见任何颜色的一片漆黑仿佛都被撕裂成一条一条,映射在我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剧痛。

    我想,也许精神的力量确实很大,大到连从古到今都让人闻之色变的“黑暗”,也能轻而易举的被撕裂。

    我又想起那位二胡先生的那曲二泉映月,下意识的回过头去,看到的却是空而长的车厢和分坐在两侧各自自得其乐的人们。也许,以后的某年某月某日,我还能有幸在这站或者别的地铁站看到那位拉二胡的先生,那我愿意出4元让他再为我演奏一曲二泉映月,然而生活中的也许永远是个变量。你知道这个“也许”一定会改变,却始终找不到它改变的方向。也许这也便是人生。

    地铁人生……

    车已经到达那一站,我仿佛习惯一般走出地铁,头也不回的奔出地铁站,就像有拿着手枪的暴徒在身后追踪一样。突然间,左手手腕的一阵刺痛将我从这样无意识的状态拉了回来,我低下头,翻开左手袖口,看见的是一根手链,那是用绳子,将两个陶泥制品穿在一起而做成的简单手链,可它之于我却比之任何金银首饰更为重要,因为那两个一红一黑的弹珠大小的陶泥制品上分别粘着一个白色的似字非字的符号,那是一个风字头,中间一个月亮的月字,意思是风中有月。我回想起来我曾经一直都用风寒这个名字作为笔名,那是因为我那时候还在写武侠小说的缘故,而那个月字,我很突然的想到了一个名字:阿月。

    阿月!我回过头,看着头顶的地铁站牌子,赫然写着Keele,我想我差不多该到家了……从那二胡先生所在的Spadina地铁站,回到了Keele站,回到了我暂居的家里……